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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三台县人大督办关于调整居民用电电价的建议纪实
时间:2014-05-26 来源:三台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作者:尹小波
  群众反映大,列为重点件。三台县的电力属于地方电网,由于该县是农业大县,工业相对落后,为支持工业发展,多年来一直对工业用电价格给予倾斜,致使居民生活用电价格(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以下所提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均指此电价)达0.63元/度,比周边地区使用国家电网供电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高大约0.1元/度。对此群众反映强烈,人大代表也多次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形式在县人代会上提出,但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未能得到妥善有效的解决。2013年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赵元辉代表再次提出了“三台县电价高于周边市县,建议调整我县居民生活电价,降低群众生活成本”的建议,鉴于电价关系全县148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企业利益,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该建议列为2013年度重点建议、批评和意见,转交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测评不满意,要求重新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在法定时间内办理结束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重点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其中关于“三台县电价高于周边市县,建议调整我县居民生活电价,降低群众生活成本”的建议具体办理结果
  为降低居民生活用电价格0.01元/度。经与会的30名常委会组成人员民主测评,对该建议办理情况满意5票、满意率16.7%,基本满意13票、基本满意率43.3%,不满意12票、不满意率4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仅占参评人员的60%,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办法,对该建议办理情况综合评定为不满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主任会议再次专题研究了对该建议进行重新办理有关事宜,会议认为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下调0.01元/度,没有站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上考虑问题,没有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决定将该建议转交县人民政府重新办理,同时责成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会后要与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电力公司就调整居民生活用电电价问题交换意见,做好协调工作。 
  电价终调整,群众得实惠。县人民政府接到县人大常委会要求重新办理该建议的通知后,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发改、工信、科技商务、法制办等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和电力公司研究,制定电价调整方案。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及时与承办单位交换意见,调整方案几经修改,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从下调0.02元/度,到下调0.03元/度,后经政府领导研究,确定为下调0.05元/度。电价调整方案报送到县人大常委会之后,常委会主任李蜀光组织有关委室负责人认真研究,结合三台实际情况考虑,认为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下调0.06元/度比较合理,并要求县人民政府再次调整方案。县人民政府再次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永安电力公司研究,最终敲定了电价调整方案,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0.63元/度调整为0.57元/度,下调0.06元/度,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大宗工业用电价格随之也相应进行了调整,两相抵消之后运营公司每年减少50余万元营业收入,由其加强经营管理来解决,基本达到了维护群众利益的同时兼顾各方利益的目的。调整之后的电价已从2014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据统计,三台全县居民生活用电每年超过3亿度,电价调整之后,全县人民每年直接受益近2000万元,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此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