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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阳光选任”法院人民陪审员
时间:
2014-06-26
来源:
邻水县人大办
作者:
钱冲
近日,邻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审议县法院《关于提请任命冯智强等51名为人民陪审员的议案》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县法院的选荐工作予以高度评价。经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冯智强等51名同志均满票当选为人民陪审员。
邻水县人大、法院与司法局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等要求,在县电视台公开招聘广告,向社会公布人民陪审员的任职条件、名额、工作程序、报名方法等,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和群众性。通过自愿报名、单位积极推荐、资格初审、依法审查、拟任前考试等方式,县人大常委会和有关单位切实把好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四关”(预选关、审核关、考试关、任命关),确保了最大限度地在社会不同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中挑选出文化水平高、有一定法律功底、热心于审判工作的优秀人才,并将其充实到人民陪审员工作队伍中来。
在选任过程中,每一个程序、步骤都进行“张榜”公布,让操作在“阳光”下运行,确保了每一位符合条件的竞争者都能公开、公平、公正地参与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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