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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人大出台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
时间:
2014-06-26
来源:
邻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陈迪
近日,《邻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制度》经邻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9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这是继出台《邻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五大行动”扎实推进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后,创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又一项有力举措,从而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切实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全面推进人大常委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该制度规定,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联系3名基层一线人大代表。联系对象主要是担任乡镇人大主席的部分代表、妇女代表、知识分子代表、非党人士代表、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代表和农村基层干部代表。联系方式上主要采取个别走访、电话、来信来访、座谈、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等方式。内容上重点听取代表对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法规及贯彻执行县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的意见;听取县人大代表对县人大常委会及其办事机构、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听取县人大代表对开展“五大行动”,扎实推进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了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向县人大代表通报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委托所联系的人大代表对某些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县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情况,并督促解决有关问题。
同时,要求组成人员定期将联系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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