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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为了7万名学生的营养餐
时间:2014-08-05 来源: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张吉祥
  2014年6月30日,平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平昌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加大力度监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
  据了解,平昌县作为全国680个试点县之一,从2011年秋季起正式启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共投入中央专项资金13652万元,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心校食堂建设和村校小伙房建设项目452个,其中新建或改扩建中心校食堂73个74510平方米,新建或改扩建村小伙房379个39890平方米。全县共有63所中心校、415个村级小学或教学点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学生7万余名。
  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前,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元山、得胜、西兴等部分乡镇和教体局、财政局、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
  从调研的情况看,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工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营养改善计划工程领导小组,并下设营养办,落实了专人办公,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着力解决了管理、责任等问题。同时落实专项资金4047万元,加强食堂或小伙房从业人员的培训,配备厨房操作平台、冰柜、消毒柜、炊餐用具、用餐桌椅等设施设备,以及兑现食堂和小伙房临时工、钟点工的劳务服务费用,确保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高质高效落实。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成效被四川省营养办以《平昌县加大投入全面实现食堂供餐》为专题予以表彰。
  但在调研中发现,全县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食品安全令人担忧、资金压力突出、学校管理压力大等等。为进一步推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调研组还深入成都周边部分区县进行了调研,借鉴兄弟区县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
  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认真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平昌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后,建议县人民政府建立多元联动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环境治理,对校内非法经营餐饮及超市、小卖部、流动摊点予以取缔,对校外及周边餐饮、超市等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优化校内外环境;探索推进劳动用工社会化,建议学校用工要与社会化服务公司签订用工协议,规避劳务纠纷;进一步强化监督监管,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生产、采购、加工等各环节的监督,强化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学校主体、家长参与、社会监督机制;加大财政投入,落实食堂返购、设备添置、临时用工人员及运转经费,确保惠民工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