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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圆满结束

时间:2009-09-23 来源:省人大农委办公室 作者:曾英 王天福 陈敏
  

检查彭州人民渠第一处渠首枢纽工程

 

检查彭州人民渠第一处渠首枢纽工程

 

  检查都江堰水利工程 

 

检查南部县移民扶持项目建设

 

  9月15日-21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分赴成都、眉山、资阳、德阳、自贡、宜宾、泸州、南充、广安、达州十个市,对当地政府及有关单位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包括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建设管理、安全管理、用水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郭永祥担任组长,下设三个小组。郭永祥带队视察了都江堰渠首工程、人民渠第一处渠首枢纽工程、南充市城区堤防工程、升钟水库灌区西充干渠、升钟水库枢纽工程、升钟水库移民培训中心、升水镇金鸭场村移民项目建设等水利工程和涉水项目,听取了当地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情况汇报。各执法检查小组采取开会座谈与实地查看相结合、听取政府及又关部门汇报与询问普通干部群众相结合、全面了解与重点剖析相结合、肯定成绩和经验与指出问题和对策相结合、检查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与检验法规自身不足相结合的方式,实地考察了黑龙滩水库枢纽、成都市府河排洪总出口、向家坝水库电站及灌区等30余个水利工程和涉水项目,听取了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并与灌区群众代表进行了座谈,深入了解防洪、灌溉、供水以及群众反映较大的水费收取问题。
  郭永祥在检查工作中指出,我省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对贯彻实施《条例》高度重视,思路明确,组织有序,措施得力,在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和积极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水利工程建设滞后、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深化、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永祥主任要求执法检查组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各地提出的建议,写进执法检查报告。待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责成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加以改进和落实,进一步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推进我省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
  执法检查结束后,各小组召开专门会议,认真总结了《条例》贯彻实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建议,及时研究部署执法检查报告的起草工作。在此基础上综合形成执法检查总报告,将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文:曾英      图:王天福 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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