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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下月开展执法检查

时间:2011-03-28 来源:四川日报
  

  针对《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议》贯彻实施情况
  记者3月26日获悉,下月省人大常委会将对《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议》(以下简称 《决议》)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和市政公用行业投融资格局、长效机制建立的进展情况。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省委九届四次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2010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议。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决议,总结两年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好经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现了从行政管理到依法管理的转变。此举走在了全国前列。
  此次执法检查的内容具体包括:环境清理与卫生保洁治理情况;规划管理与秩序管制治理情况;旧区改造与设施配套建设情况;城市风貌和村落特色建设情况;教育宣传和机制建设进展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据介绍,通过对《决议》和《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旨在总结实施的工作经验,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人居环境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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