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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进一步加强对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眉山遂宁开展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办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检查侧记
时间:2011-09-20 来源:人民权力报

  9月中旬,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别赴达州、广安和眉山、遂宁,开展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两法”)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第二组于9月13日——16日赴眉山、遂宁开展执法检查。4天时间里,执法检查组参加座谈会,听汇报、看材料,深入乡镇村落,察实情、访农户,了解详情。
  眉山市和遂宁市在贯彻实施“两法”过程中,上下重视,措施有力,靓点纷呈,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两市持续不断地利用报刊、信息网、专题会、培训班、电视专题节目,同时发放法律单行本、宣传画册和资料,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轰轰烈烈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两法”的热潮,推动法律知识进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
  两市在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中,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基本做到了承包地块、面积、合同、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四到户”。眉山市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率达93%,遂宁市达97.5%,射洪县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率已达100%。遂宁市船山区、蓬溪县、射洪县的部分乡镇已实现土地承包档案计算机信息联网管理。
  健全机构,严格执法,有效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两市形成了“民间协商、乡村调解、市县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2004年以来,眉山市共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14902件,调处率达96%,仲裁机构仲裁49件。遂宁市累计调解土地承包纠纷4293件,调解率为98.7%,仲裁35件, 法院裁决19件,有效地保护了土地承包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特别是蓬溪县农业局建立了流动仲裁厅,将仲裁工作深入村社、院落,获“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先进集体”殊荣。
  开展专项治理,保护基本农田。两市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执行了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厉查处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行为,查处一系列违法行为;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种植、现代畜牧、绿色水产、乡村旅游和农民新村建设等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了总耕地面积的6%以内;加强撂荒耕地治理。
  多措并举,创新机制,有序推进土地流转规范进行。眉山市已建立市级农村土地流转中心1个、区县流转中心6个,建立乡镇流转指导站71个,部分县区根据各自情况,制定了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奖励和扶持政策,还探索出大园区小业主等流转新方式。如洪雅县的饲草玉米示范与推广万亩示范片和农林蔬菜专业合作社都是土地流转的成功范例。遂宁市还探索建立了撂荒耕地“代耕制”,“土地流转合作社”,“土地寄种”等土地经营模式。全市土地流转总量达73万亩,占承包地的33%,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遂宁市粮食连续四年增产并创10年来新高。
  在蓬溪县大石镇文凡村走访时,张东升同一位姓甄的老农亲切交谈,甄老汉告诉张东升,他家里4口人,两个孩子已经成年,在深圳打工,家里土地做不了,村里成立了合作社,就主动的将土地流转出去,不种地还有了收益,这种方式很好,现在生活很幸福。
  执法检查组在充分肯定两地贯彻实施“两法”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后,也指出了两地的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张东升在执法检查中,对两地今后贯彻实施“两法”提出了希望:进一步加大对“两法”的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进一步落实法律法规,规范土地产权;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组织机构和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稳定农村经济和农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