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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深入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 促进藏区发展新跨越—— 省人大民宗委赴阿坝州调研
时间:2013-08-21 来源:省人大民宗委办公室

 


  8月12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宗委主任委员王增建率调研组,赴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就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深入牧区群众中走访民情、搜集民意、了解民愿,与基层干部群众拉家长、谈发展、聊变化,与阿坝州及若尔盖、红原、理县等地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座谈,听取各地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情况介绍,并就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民族区域自治法》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在州期间,调研组还征求了阿坝州有关单位和部门对省人大民宗委加强“四风”建设、努力学习实践党的群众路线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宗委副主任委员、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福耀参加调研,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玉祥随同调研。
  王增建在调研时指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必须全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始终把推进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为根本任务,从维护、保障和促进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出发,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科学分析论证民族地区的民族特点和地方特色,依法全面行使好各项自治权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在谈到民族地区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问题时,王增建强调指出,阿坝州是长江、黄河上游的重要水源涵养地,是构建西部生态屏障的重要阵地,同时也是各类自然资源的富集地。要切实统筹谋划好民族地区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两大课题,全面贯彻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机关的支持帮助,扎实推进阿坝州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走出一条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点的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之路。在谈到民族宗教工作时,王增建指出,宗教工作是民族地区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民族宗教工作,进一步搞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对保障和促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有着重要作用。要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力度,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要宣传好、贯彻好宗教法规和相关条例,进一步增强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把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的伟大事业中来,共同谱写好中国梦的四川篇章。
  通过实地调研,调研组认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四川藏区特别是阿坝州经济社会实现全面较快发展,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农牧区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藏区发展不平衡、经济总量小、农牧民收入水平低、资源补偿不到位、支持和帮助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困难和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为此,调研组认为,要进一步加大《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上级国家机关要切实履行好支持和帮助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义务,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好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配套措施,真正把党和国家关心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照顾措施落到实处。民族自治地方要依法行使好各项自治权力,团结带领各族干部群众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民族自治地方各项事业跨越发展,努力实现与全省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