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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刘道平率队到凉山州攀枝花市检查《义务教育法》执行情况
时间:2013-10-18 来源:省人大教科文卫委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按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的执法检查方案,省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于10月11日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工作汇报;在委托全省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开展检查的基础上,由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刘道平率队,于10月14-17日赴凉山州、攀枝花市,对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了两市州地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教师队伍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情况。
  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凉山州、攀枝花市政府和有关政府部门及区(县)政府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了凉山州西昌市第四小学,凉山州德昌县第一小学、麻栗中心小学,攀枝花市米易县白马镇中心校、米易县第一中学,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中心校、大田中学,与师生进行深入交流。
  刘道平充分肯定了两市州在素质教育、特色课程设置、特色校园文化、双语教学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积极探索。刘道平指出,《义务教育法》实施以来,特别是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凉山州、攀枝花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在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积极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全面完成“两基”攻坚,在经费保障、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多方面效果显著。存在的问题在全省具有共同性。刘道平强调,教育是为宏观、为全局服务的,教育的效益具有长远性,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及政府部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从全球的角度,站在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的高度,进一步重视发展教育,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推进义务教育发展。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的新问题,在解决了“有学上、上得起学”的问题后,要把“公平均衡,提升质量”作为义务教育下一阶段的奋斗目标,从平等、公平的享受公共教育资源入手,解决城乡教育公平、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等问题,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提高素质教育水平,确保《义务教育法》得到更好实施。要切实关注、关心、关怀弱势群体子女、贫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使学生成才、家长放心、社会满意。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教科文卫主任委员涂文涛,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万国,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道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凉山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铁,省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副主任李江,省人大代表、平昌县文教体育局副局长冉红玲参加了检查。省教育厅巡视员何绍勇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