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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

时间:2009-06-16来源:办公厅财务处
  

  6月3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曾平受秘书长袁本朴的委托作动员讲话,提出了明确要求。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机关纪检组长王希龙进行了具体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机关党委、机关纪检组负责人,机关各处室及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指出,治理“小金库”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要求,是实现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现实需要。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认真扎实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会议强调,省人大机关要立即行动起来,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决不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一要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执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工作,要方案明确、措施具体,切实做到全面覆盖,彻底清查,不留死角,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二要严格遵守工作要求和步骤。这次“小金库”治理从动员部署到整改落实,历时六个半月,对各个阶段都有明确的要求和步骤。为及时了解全机关治理工作的整体情况,各部门应按时报送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工作进度和总结。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使“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办公厅党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为确保省人大机关“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以袁本朴为组长,曾平、王希龙为副组长的办公厅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小金库”治理工作负全责,一定要加强对本部门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制。省人大治理“小金库”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主要是明确责任人,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二是自查自纠阶段(6月初至6月20日),各“小金库”治理工作对象要认真进行自查,及时纠正。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力争把问题暴露并解决在自查阶段。三是重点检查阶段(7月初至10月底),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办公厅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并配合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重点抽查工作。四是整改落实阶段(到11月底),主要是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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