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召开党委委员、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会议,组织学习《人民日报》近期四篇评论员文章和李崇禧同志在机关副处级干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与会同志进行了认真讨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朱新华出席会议,并就贯彻落实崇禧同志讲话精神、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业务建设提出了要求。 省人大机关党委委员张力、法制委法工委支部书记杨文、研究室支部书记杨晓明、预算工委支部书记夏雪等6位同志结合学习情况分别作了发言。大家表示,坚决拥护中央的正确决定。对薄熙来、王立军事件的处理,彰显了党中央建设法治国家、严明纪律、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得民心、顺民意。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人员,要更加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要珍惜目前国内省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形势,按照崇禧同志的讲话要求,认真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安心、用心、尽心做好本职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十次党代会的召开。 朱新华指出,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定不移地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认真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健全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对党员的教育、服务和管理,抓好“一要点、四计划”的落实,在机关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机制,鲜明崇尚实干,不让老实人吃亏,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工作,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确保机关文明、安全的办公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