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的通知精神。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曾省权委托,副秘书长吕华主持会议,财务处处长郭志强对强制结算目录进行了宣讲,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和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1会议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省财政厅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公务卡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推进预算公开,建立现代公共财政的重要手段。强制结算目录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18个方面的公务费用支付结算。该目录的实施,将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支出管理,提高支付透明度,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