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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农委支部认真学习第十八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议精神
时间:2012-11-05 来源:四川人大网 作者:农委

  按照李崇禧副主任的指示,农委支部于10月31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传达并学习了第十八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议有关重要精神。
  一、认真学习会议文件,提振地方立法工作信心
  支部成员认真学习了王兆国副委员长在第十八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有关会议资料、信息。大家一致认为,此次研讨会是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立法工作处于新起点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充分认识近十年来立法工作的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今后一个时期立法工作的方向和任务,进一步引领和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王兆国副委员长的重要讲话是做好新时期立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既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性,又有很强的实践针对性。通过学习讨论,大家系统加深了对会议精神实质的领会和认识,地方立法工作的思路更加清晰,工作的方向更加明确,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和决心也更加坚定。
  二、客观总结成绩经验,打牢农业立法工作基础
  鉴于第十八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的主题是总结近十年来的立法工作成就和经验,农委支部在此次民主生活会上,就十年来的立法工作做了简要的回顾和总结。十年来,农委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民立法,高度重视有关农业生产、投入和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定了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能源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10件地方性农业法规;审议修订了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木材运输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5件地方性农业法规;审议修正了天然林保护条例等9件地方性农业法规;协助常委会审议批准或废止成都市地方性农业法规6件。
  在立法工作中:一是科学选题。农委紧紧围绕中央大政方针、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关系“三农”的热点难点问题协助常委会确定立法选题。二是提前介入。为全面了解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背景、立法依据及主要条款的起草过程,提高立法质量,农委提早启动、提前介入立法程序。三是把握大局。农委站在全局的立场上,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主动多次与有关单位交流协调,积极协调立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法规顺利出台。四是坚持民主。农委在立法过程中坚持走群众路线,既听取立法工作者、专家学者、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又注意听取基层代表、管理相对人、企业业主、广大农民群众的意见,尽可能地体察民情、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维护民利。
  三、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确立农业立法努力方向
  为贯彻落实第十八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有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安排部署,大家讨论认为,做好新形势下我省地方农业立法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更加着力发挥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对“三农”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在常委会的领导下,贯彻和落实省委关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
  二是更加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农委在立法工作中要处处谋划在前、时时部署在先,为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做好服务。要抓好立法项目论证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认真办理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立法议案,充分听取和吸收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继续提早启动、提前介入立法程序,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质量。要积极思考、善于实践,为常委会建立健全立法选项、立法调研、法规草案征求公众意见、立法听证、专家论证、法规清理、立法质量评价、立法技术规范等工作方法及制度开展有益的探索。
  三是进一步保障法规的有效实施。加强配套性、实施性法规和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解释,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把立法和监督工作结合起来,特别是要适应网络化、信息化社会的特点,提高驾驭新兴媒介的能力,增强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进一步保障法规的有效实施。
  四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着重在人员素质、履职能力、作风建设等方面不断提质上档。始终坚持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党的领导意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高度重视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等学习,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坚持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从人民群众中总结经验,从“三农”工作实践中吸取营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增强集体实战能力,使农委成为服务于常委会高效运转、推出成果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