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积极做好会计工作,在省财政厅《关于通报表扬2012年度会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川财会[2013]11号)中,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通报表扬。 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东升,副主任兼秘书长曾省权,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朱新华分别作出批示。张东升批示“同意省权、新华同志意见,望再接再厉、再创辉煌。” 曾省权批示“很好。报东升副主任阅示。” 朱新华批示“向财务处各位同志及机关会计工作人员表示祝贺和感谢!望继续做好工作,取得更大成绩。报省权秘书长阅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