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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当前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时间:2009-10-15 来源: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近日,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在调研法院执行工作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执行联动机制没有形成常态化。大多数执行案件仍由法院唱“独角戏”。配合执行的相关部门尚未链接执行信息平台,配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在限制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出境、经营、高消费等方面配合不力。二是执行救助经费的保障和管理制度缺失。执行救助经费财政预算少,资金筹措渠道单一。对享受司法救助的条件、标准及审核程序、司法救助资金预算标准、资金筹措管理主体、资金使用情况监管督以及相关信息公开等没有成文的刚性规定。三是特殊主体的执行案件久执不结。涉府案件尤其是涉及乡镇政府的案件,仅靠每年百分之几的化债资金清偿。一些重点国有、集体改制企业早已资不抵债,难以执行。四是 “三大调解”衔接机制有待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不够,大调解格局尚未形成。一些矛盾纠纷本可调解消化,但一些地方在处理时多把矛盾直接推至法院。建议:一是相关职能机构要牵头链接执行工作共享信息资源平台。各级政府要提高司法救助资金预算标准,拓宽救助资金筹措渠道。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支持力度,严格执结期限,使联动机制、威慑机制、救助机制常态化,摈弃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依法打击拒不履行和暴力抗法行为,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二是加大法律和执行工作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法院和法官的权威,提高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认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自觉性。三是强化“三大调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各级法院要及时帮助当事人控制诉讼风险,加大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及时进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效力确认,对不自觉履行协议的及时予以强制执行。各级政府要加强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