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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创新监督方式 推进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科学监督
时间:2013-11-21 来源:巴中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陈延荣

  党的十八大强调,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提出,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作为没有立法权限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其履行职能职责、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最主要途径,应当作为基层人大与时俱进、推动实践创新的首要任务。近年来,巴中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并按照“与党同向、与民同心、与时俱进”的人大工作总体思路,切实更新监督理念,探索创新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为推动巴中加快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更新监督理念,规范人大监督行为。监督是人大职责所系,支持是监督落脚所在。人大与“一府两院”虽然职能不同、履职方式不同,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在党委领导下具有目标一致性,都必须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而共同努力。为此,我们牢固树立核心意识、中心意识、大局意识、职责意识和法治意识,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正确处理民主与法治、发展与法定、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注重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建设,既着力强化人大监督职能,又着力规范人大监督行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践中,切实尊重“一府两院”的法律地位,用支持的理念开展监督工作,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强化监督,始终做到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科学监督,与“一府两院”形成了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的局面。立足于抓大事、促落实,始终把监督的重点放在推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上,始终把监督的触角伸向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民生热点上,始终把监督的着力点放在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改进工作上,让人大监督的实效体现在“一府两院”的工作成效中,体现在人民群众的满意中。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人大监督的主动权。“打铁先要自身硬”,要让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支持在点子上、要害处、有力有效,我们必须首先成为“内行”。说内行话、作内行分析、讲内行问题、提内行建议,“一府两院”才能信服、才能接受,人大的监督才有效果。“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要达到这种“内行”的要求,人大必须知情知政,必须把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作为人大取得发言权,更好地行使监督权、决定权的先决条件。面对当前经济社会复杂多变、民意诉求复杂多样的新形势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新要求,我们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履行人大职能的第一切入点,重视调查研究、勤于调查研究、深入调查研究。两年来,紧扣党委工作主题、民生热点难点、民主法治建设和改革创新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实施多点多极支撑战略、巴山新居建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课题调研58项,形成调研报告65份。《把人大足迹印在群众心坎上》等56篇理论调研文章被《中国人大》、《人民权力报》、《民主法制建设》等国家、省级媒体刊用。这些调查研究,既为党委决策提供了参考,又为人大监督提供了依据。特别是针对监督议题,通过实地察看、明查暗访等方式取得的第一手资料,使人大对情况的了解更真实,对问题的把脉更准确,掌握了人大监督的主动权,审议的底气更足了,监督的力度更大了。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反映群众意愿,在察实情中让人大监督更接“地气”,坚持了人民主体地位,让人大工作得到了更广大群众的认同和支持,监督的实效明显增强。
  切实改进文风会风,提高人大会议质量。人大的会议具有法定性,依法开好人大会议是人大履职行权的基本平台。但是人大会议往往因程序性强、议题多,致使开会的时间比较长,参加和列席会议的部门、人员也较多。换届伊始,我们就大力提倡开短会、写短文、讲短话、说实话,让“一府两院”在接受人大监督的同时,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好各方面工作。按照“法定会议抓优化、工作会议抓精简”的原则,从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改起,优化会议流程,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对常委会会议,实行集中报告、分组审议、集中表决,“一府两院”负责人只参加全体会议作报告,议题涉及部门负责人则全程听取分组审议发言,回答组成人员的询问,会期缩短,审议时间反而更加充足;实行正副本报告,向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所作的正本报告力求精炼,不超过3000字,对未尽事宜采用书面副本形式进行补充,所有议题都附有调研报告或督查报告,重要议题提供其他参阅材料,并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时间,提前将会议材料送达组成人员,报告时间缩短,知情知政反而更加全面;实行参会情况通报制度,在实行“一府两院”负责人分专题列席人大会议制度的同时,严格请假制度和会议纪律,定期通报“一府两院”及部门负责人参会情况,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建立履职档案,定期通报履职情况,管理人性化,参会率反而提高。这一系列举措,改变的不仅仅是文风会风,更是树立了人大“实打实”的工作作风,会议质量得到提高。
  创新审议方式,突出人大监督的实效性。审议是人大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是人大监督的“常规方式”。把议题审准、议深、说透,提高审议的“质”,才能增强监督的“效”。如何让审议形式“活”起来,使“常规方式”产生出非常规的效应,我们对此进行了创新与拓展。一是实行分组审议。审议环节不以全体会议形式进行,而是召开分组会议,由常委会委员轮流主持,对审议发言当场记录、即时整理、本人签字、简报印发。分组审议一方面是对组成人员审议发言权的充分尊重和保障,另一方面也让组成人员感受到了责任和压力,对议题审议更加重视,会前的准备更加充分,促进了审议水平的整体提高。二是推行会中视察。会议举行期间,就部分议题组织组成人员现场视察、现场审议,“一府两院”及其部门负责人现场介绍情况、现场回答询问。将审议从室内搬到室外、从会场搬到现场,实现“听”与“看”的结合,增强了审议的直观性和生动性。三是开展专题询问。把专题询问作为人大监督的“品牌”来对待,坚持“六个一”的做法,每次专题询问都必须组建一个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制订一套科学周密的询问方案,制作一部揭示问题的专题片,提交一份客观真实的调查报告,拟写一个直击问题的询问提纲,形成一个可行可办的督办通知,确保每次专题询问都有声有色,问出激情、问出压力、问出实效。今年,先后开展了安全饮水、食品安全两次专题询问,通过新闻媒体现场报道,电视台全程录播,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增强了人大监督的影响力,审议提出的具体问题迅速得到落实。四是建立审议成果消化机制。调研报告、审议发言简报随同审议意见一并印送承办单位研究处理,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强化会后跟踪督办,办理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报告办理情况,实现“一议题一督办一反馈”,确保了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实效。
  发挥代表作用,增强人大监督的活力。人大工作的根基在群众、活力在代表,人民群众始终是人大工作的力量源泉,人大代表始终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力量,人大监督应当走好群众路线。为此,我们把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建立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长效机制,注重依托全市11000名五级人大代表开展监督工作,扩大公民参与人大监督的途径,让人大监督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特别是每年组织人大代表广泛开展“三项活动”,即“听民声、解民忧”联系群众活动、“思发展、谋跨越”参政支招活动、“挂、包、帮”扶贫济困活动,推动人大代表主动作为、用心作为、创新作为,涌现出了汪其德、冉红玲、景瑞琼等一批优秀人大代表,较好地发挥了参政督政、助推发展、共促和谐的作用。积极拓展人大代表参与监督的途径,除定期组织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外,建立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等例行会议制度,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人大调研、检查活动,参与人大监督的全过程,大量代表被聘请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行风政风监督员,扩大了各级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工作的范围,增强了人大监督的人民性,给被监督者增加了无形的压力,推动监督事项更好地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