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午,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届三次会议在州人民政府第六会议室召开,全体委员讨论并通过了《阿坝州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直贷实施方案(试行)》及《阿坝州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联保质押实施方案(试行)》为解决本州职工的住房问题迈进了重要一步。 方案的正式通过,是我中心为民谋利,凸显公积金政策优势,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的又一新举措,根据《阿坝州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直贷实施方案(试行)》相关内容,职工购房经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能够在成都市市辖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销售备案、分户产权办理及抵押的房屋且与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签订协议的项目楼盘,无须提供州内房产抵押,职工只需缴纳贷款金额的3‰作为担保费用,抵押物为所购房屋本身,本州职工均可购房直贷;而根据《阿坝州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联保质押实施方案(试行)》内容,本州职工将可以使用多个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账户余额为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提供质押担保。通过这两项新措施,我们将把住房公积金这项暖民心、惠民生的社会事业推向更加健康的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