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座谈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并以此为指导,总结交流最近一年来全省人事代表工作的特色和亮点,研究探讨有关问题,并对下一年人事代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刚才向志同志向大家介绍了达州的市情,下面就全省人大人事代表工作我谈点看法。过去的一年是新一届人大工作的开局之年,也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全省各级人大人事代表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全省和本地工作大局,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和重点工作,立足自身工作职责,真抓实干,奋力开拓,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人大代表各项活动开展更加活跃,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更加有效,人事任免工作更加规范,人大代表培训工作全面展开,与人大代表联系更加密切,推进基层人大建设更加有力,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许多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值得我们认真总结,以更好地推进今后工作。不完全地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代表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和完善。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的新要求,更好地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尤其是人大代表的作用,各级人大都从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入手,健全和创新工作机制,使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如普遍建立的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小组活动等制度,让更多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听取政府重大事项通报和专项工作报告、参加法院的案件庭审等等,从而充分发挥了代表的主体作用。二是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高。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的关于代表议案、建议两个处理办法和省政府制定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法,在省人代会会后省人大会同省政府及时召开交办会,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规范办理程序和办理格式。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总结、研讨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工作质量。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使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力度明显加强,提高了办理质量和效率。三是人事工作任免进一步规范。2008年换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人事任免工作的指示要求,努力完善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坚持凡任必进行法律考试制度。深入细致地开展任前初审,保障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拟任免对象的知情权。在大量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市州和省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借鉴外省(市、区)好的作法,吸取《监督法》新的规定的基础上,经过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审议,2009年9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正案,修改和完善了人事任免地方性法规,进一步规范了人事任免工作。 今年是本届人大任期的第二年,也是我省实现“两个加快”目标的关键一年。人事代表工作相对来说任务重、要求高、程序严。这就要求我们按照一流的工作标准、创新的工作精神、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的工作要求、明确的工作目标、清晰的工作思路,认真做好人事代表工作,为本届人大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下面就全省人大人事代表工作提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充分认识人事代表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人大人事代表联络机构所承担的主要职责,就是为人大代表服务,为常委会行使任免权服务,为广大选民和代表们行使选举权服务,为基层人大开展工作服务。我们担负的工作任务不仅十分繁重,而且事关重大,责任重大。在人大工作中,人事代表工作有着显著的特点,它的政治性和群众性、全局性和基础性、法律性和专业性都很强。我们一定要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高度;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充分认识做好人事代表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我们要切实加强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拓宽自己的视野,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牢固树立人事代表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努力克服满足现状,不求进取的倾向,用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来对待我们所做的每一项工作,以满腔的热情、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来做好每一项工作,通过不懈努力和扎实工作,敢于创新,善于总结,把我省人大人事代表工作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二、认真执行任免条例,切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人事任免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是一部规范我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要切实维护好这部地方性法规的权威性,严肃认真地执行好这一地方性法规。我们一定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要更好地把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地结合起来,在规范地进行人事任免各项程序上取得新进展。二要增加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提请任命人员情况的了解,在保障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人事任免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上取得新进展。三要使被任命人员充分认识到人大常委会的任命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在进一步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制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方面取得新进展。 三、充分发挥代表工作作用,不断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事代表工作的重点。人事代表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提升代表服务水平,强化代表培训工作,增强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实效,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要在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上动脑筋,在保证代表知情知政上想办法,在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上下功夫,在提高代表活动实效上出新招,更好地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能力。本届人大,我省各级人大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素质也有较大的提高。但是,换届后新当选的代表占总数的72.8%,一些同志对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工作程序的认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即使是老代表也还需要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再学习、再提高。因此,各级人大要结合工作需要,抓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使他们努力适应新环境,尽快提高履职能力。首先,要安排好学习培训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在今年8、9月份举办了三期新任省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安排了《宪法》、《监督法》、《代表法》法律讲座。今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就有关专题继续进行学习培训。各市州人大也要根据本地的实际,对代表进行学习培训。其次,要选择好学习培训的内容。要根据工作重点选择好学习内容。要重点学习掌握《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及《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同时,还要学习人大的各项工作制度和规章制度。在学习的过程中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有关条款加深了解,提高履职本领。再次,要采用灵活的学习方法。除了集中培训,还可以采用专题培训、小组学习讨论、个人自学,以及请代表介绍履职经验等方法进行培训。总之,在培训中要突出重点,使各位代表增强党的观念,增强大局观念,增强政治意识,各级人大代表必须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本质区别,充分认识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与西方国家机关间关系的本质区别,充分认识人大代表与西方议员的本质区别,从而增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与坚定性,使代表们进一步明确了人大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为人大代表正确履职打下坚实思想理论基础。各级人大代表要始终紧扣省委和各级党委的中心工作,紧贴四川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总体工作趋向的实施上,放在“两个加快”上,放在加快重建、扩大投资、止滑提速、加快发展上,放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上,放在“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发展规划的实施上,放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全面推动“八项民生工程”上等方面。尽快地熟悉人大工作的特点和方法,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提高法律和业务水平,在履行好工作职责的同时,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努力提升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切实抓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不断提高人大代表活动实效。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服务是人大人事代表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责。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各项活动,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重要形式。为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提供资讯服务、组织好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13号文件都提出了很多具体要求。各地人大要根据工作安排,重点抓好人大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的有关活动,让人大代表更多地参与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既可以使人大代表更多地了解常委会的工作情况,加强人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监督,又可以发挥人大代表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有利于更好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同时,还可以发挥各领域人大代表的专业优势和特长,提高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水平和质量。首先,要做好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制度,根据会议议程,结合人大代表的意愿,尽可能多地邀请相关领域和熟悉情况的人大代表参加,要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参加,并要认真吸收列席会议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利用代表列席会议的机会,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次,要更多地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等活动。再次,各个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和活动时,也应根据需要和可能,邀请相关代表参加,使代表对人大常委会活动的参与经常化、制度化,同时也有利于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的质量。 (三)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督办制度,努力提高办理质量。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既是履行法定职责,又是表达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愿。认真办理代表的议案和建议,是维护代表权利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内在要求,是促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客观需要。在今年的我省各级人代会议上,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很高,提出了数量多(省人代会代表共提出建议807件)、质量高的议案和建议,对解决问题的期望值也很高。因此,一方面,要加大对建议的督办和议案的协办力度。我们要督促承办单位改进议案、建议办理方式,严格办理程序,加大办理工作力度。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一定要抓好办理工作的时效性,督促有关机关、组织自大会闭会之日起,三个月内要对代表建议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对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的个别建议,最迟不得超过六个月。要采取人大常委会审议、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组织代表视察、进行跟踪督办等形式,促进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强化对重点建议的督办,把那些群众普遍关心、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事关全局、事关民生的问题,以及代表多年提出,经过努力可以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筛选出来,可由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督办。另一方面,要督促承办单位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率。衡量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做得好不好,办理质量高不高,不仅要看是否有答复、有回音,更重要的是看问题是否真正得到解决。要督促承办单位把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要推动承办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与沟通,了解代表的意图,提高建议办理的透明度。 四、勇于探索实践,推进我省人事代表工作进一步发展 在过去的工作实践中,我们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对推动我省人大人事代表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省内乃至全国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新的一届人大人事代表工作中,不仅要保持和发扬已有的成绩,而且要以不断创新的精神,开展各项工作,总结推广新的经验,取得新的工作成果。据了解,有的市州人大乃至县乡(镇)人大正在谋划自己的具有特色的工作思路,这是十分可喜的事情,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不同的形式,通过不同的渠道加强工作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以进一步推进我省人大人事代表工作的有效开展。 同志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主法治是保障。重任在肩,责无旁贷,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把全省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做得更好,为我省的民主法治建设做出新的、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