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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升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时间:
2014-10-13
来源:
四川人大网
(2014年9月26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共同努力下,本次常委会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审查批准了《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审议了《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5件法规草案;审议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决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4项专项工作情况报告和省检察院关于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的情况报告,并就全省财政教育资金投入及绩效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审议了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省第十二届人大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任免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认真贯彻国务院相关行政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监督检查等问题进一步作了细化规定,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对于规范我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依法实施条例,有利于统筹兼顾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和房屋被征收群众的利益,把公共利益同群众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房屋被征收群众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有利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结合条例的审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和我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促进行政执法人员正确理解相关规定,依法开展房屋征收补偿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相关法律意识,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引导,妥善化解房屋征收补偿矛盾纠纷,依法做好全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
本次会议听取了全省财政教育资金投入及绩效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我省各级政府在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强化财政教育投入责任,拓宽教育资金来源渠道,加大财政教育投入,财政教育支出持续快速增长,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省各地全面完成财政教育支出占比目标任务的困难较大,需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任务目标的实现。同时,教育支出结构需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教育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尚未全面形成等问题也需要加快解决。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和专题询问中建议,一是要科学规划,加强对财政性教育经费使用的指导和监管,真正把钱用在刀刃上,进一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二是要深化改革创新,通过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的政策框架,逐步解决好优化支出结构的相关重点问题;三是要尊重教育规律,积极调整教育布局,建立跨地区的教育资源共享长效机制,实现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四是要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为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本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城市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川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近些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少数民族群众从农村进入城市,从小城镇进入大、中城市,从边疆进入内地已成为一种时代趋势和潮流,城市民族工作在我国民族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任务更加繁重,加强和改善城市民族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更加迫切。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为适应我省城市民族工作发展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科学研判、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城市民族工作水平和实效,努力开创我省城市民族工作新局面。
本次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省政府高度重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有针对性的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努力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所做的工作。但同时也指出,我省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全省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提高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识和水平,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完善政府性债务监管机制,清理规范投融资平台,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各级人大要充分履行对政府性债务的监督职责,促进我省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法治化、规范化。
本次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省检察院关于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的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推进司法公开,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明确要求,也是省检察院认真执行中央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和贯彻落实依法治省纲要的重要任务,省检察院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在提升检察公信力、拓宽公众参与和监督司法渠道、推动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今后全省检察机关应当继续花大功夫、下大力气,推动执法办案全程公开,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机制体系建设,提高检察信息化工作水平,全面打造方便接受人大监督、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的良好平台。
各位委员、同志们:
9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总书记的讲话观点鲜明、内涵丰富,既有根本性的坚持,又有新观点的提出,对于我们深化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努力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新发展、与时俱进作出积极贡献。
这里,我结合地方人大工作强调两个方面:
一、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信的“宣言书”。讲话向世界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深刻总结近代以来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总书记提出“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的原则和3个“把握”,阐明了我们以什么样的思路来谋划和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揭示了我国现行政治制度形成的社会条件及发展规律,是完善和发展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遵循;提出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8个“能否”标准,我们在7个重点问题上取得的“决定性进展”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4个“能够”,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是符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6个“切实防止”,针对国家治理中的关键问题,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必须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动员令”。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总书记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充分说明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里的重要地位,充分说明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在党和国家大局中的重要地位,极大地提振了我们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的信心和决心;提出“继续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使我们深感肩负着重大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激发出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昂扬斗志;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4个“必须”,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和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高度,着眼于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特点,进一步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航,是我们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和正确发展路径与时俱进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路线图”。总书记指出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5个“重要环节”的工作,为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规划了清晰的路线图,指明了前进方向。在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中,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我们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基本思路;在加强和改进法律实施工作中,提出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必须担负法律实施的法定职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坚决整治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严禁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对于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照法律法规来展开和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在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中,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从监督机制的建设上,进一步提升了各级人大监督“一府两院”的地位和作用,有利于最终实现“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中,提出各级国家机关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对自己选举和委派代表的基本要求,对于各级国家机关增强宗旨意识、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在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中,提出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推动人大工作提高水平,必将有力推动各级人大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促进人大自身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的各项工作。
二、在地方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全省各级人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深刻领会精神内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按照东明书记“要与时俱进做好人大工作,扩大立法透明度和公民参与度,加强和改进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的要求,把讲话精神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去。
一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总书记强调指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核心和灵魂是坚持党的领导。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都要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主动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积极发挥人大在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第一线的作用,不断增强我省人大工作的创新活力,不断为人大制度注入新的时代内涵,不断推动我省人大工作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与时俱进。
二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要按照“确保改革于法有据”和实施依法治省纲要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废、改、立”并举,紧紧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稳步实施五年立法规划。要着力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把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使立法决策适应服务于改革决策,实现在法治框架内推进改革;要着力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抓好立法项目论证,把握立法起草主导,使立法工作在制度上符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要求,在法理上符合立法规律、坚守法治底线,在实践上坚持从实际出发。立法工作的关键是提高立法质量。要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完善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制度,建立重要立法项目论证、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和实施后评估等机制;要创建法规起草多元化模式,扩大牵头起草法规草案范围,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要健全社会各界参与立法机制,完善立法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说明等制度,加强立法协商,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广泛凝聚立法共识;要积极发挥新建立的法制工作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库和立法评估咨询服务基地的作用;要规范法规审议、表决程序,完善法规公布机制。为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当前我们立法中的一项紧迫任务,就是要抓紧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对目前已清理出的需要修改或废止的79件法规,要尽快进入立法程序。同时要抓紧修改完善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三要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要按照东明书记最近关于人大要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要求,紧紧抓住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动人大监督工作不断创新,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年度监督计划向社会公布。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事前开展视察或专题调研。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再跟踪、再督办。加强审查批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并对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当前,我们将加强对新修订的《预算法》贯彻实施的监督,研究制订省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地方性法规,定期听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报告,从制度层面保障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替人民管好“钱袋子”。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要跟踪监督,一抓到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要细化程序,有件必备、有错必纠。要认真总结开展专题询问的经验,不断完善相关办法和措施,进一步提高专题询问实效。为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学习借鉴兄弟省的经验,明年适当时机启动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的评议,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根据需要依法开展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
四要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党的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也是人大的生命线。要加强“两个联系”,即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要继续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和“走基层 人大代表在行动”等活动。这里尤其要强调的是,我们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加强与所联系代表的沟通、联络,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要带头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积极回原选举单位参加统一组织的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这是《代表法》和《组成人员守则》明确规定的法定义务。要探索推动县乡两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工作,接受选民评议。组建有相同专业或特长背景的专业代表小组。总结推广设立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代表之家等经验,不断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范围和深度。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激励机制,积极稳妥扩大办理答复向社会公开的途径和方式,完善代表建议网上办理运行机制,推动代表建议办理由重满意率向重落实率转变。
五要加强和改进人大自身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汇报制度,确保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两个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两个实施意见”。围绕提高履职水平,着力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议事程序,增强履职行权的规范性、权威性和保障力。围绕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围绕建设讲政治、讲学习、讲法治、讲廉洁、讲效能的“五讲”人大机关,着力提高常委会机关和人大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现在我宣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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