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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确定 农民合作组织地位

时间:2006-03-22来源:人民权力报
  

  由于现有法律并未界定统购统销、联合经营组织的法人地位,农民合作社一直游离在法律之外,其合作模式与融资渠道也因此受限。6日,60余名人大代表向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交议案,要求制订《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而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透露,《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已列入全国人大今年的立法计划,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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