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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保护四川经济生命线

时间:2006-08-02来源:人民权力报
  

  两年前由17名省人大代表提出立法动议、九易其稿的《四川省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条例(草案)》终于提交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天然气是四川经济高速发展的“生命线、经济线、效益线”,立法保护油气管道设施是事关全省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大事,非常必要,应尽快出台。

  据介绍,2004年底,四川省天然气总产量占到全国总产量的27%,当前全省城镇约有600万户居民以天然气为主要生活燃料,全省油气管道已达13000多公里;四川油气田输气干线停气一天,全省产值就要减少2亿元。但令人担忧的是,2000年以后,管道由人为因素造成破坏的比例从此前的2.4%猛增到52.9%。用法律手段保护管道设施安全,是当前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草案着重在管道设施保护、管道与其它工程相遇如何处理,以及监管责任、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实行政府、企业与社会相结合的管道保护原则,把管道安全保护工作与土地综合利用保护结合起来。草案规定,管道中心线两侧5米范围内,不得平行铺设电缆光缆等;50米范围内,不得修建住宅、学校、医院、车站、加油站等;80米范围内,不得修建中、小型桥梁;100米范围内,不得修建大型桥梁;200米范围内不得修建码头等。委员们在审议中说,这部法规草案有地方特色,符合四川实际,在一些方面带有全国首创性。要制定好管道走向和分布的规划,长远打算,科学布局。立法中要充分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处理好企业与相关各方的利益关系,争取法规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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