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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法实施办法立法调研组开展立法调研

时间:2010-03-25 来源:法工委法规一处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草案)》将提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审议。为作好审议修改工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邢泸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杨文带领监督法实施办法立法调研组于近日赴广安、达州、邻水、大竹等市县开展立法调研。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听取了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意见。与会同志介绍交流了各地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基本情况,一致认为监督法实施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增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可操作性,提高监督实效。大家围绕监督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中需要细化和明确的主要事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的规范,审议意见的效力和处理,对垂直管理部门监督的完善,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问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对市、县人大积极支持省人大立法调研组开展各项立法调研工作表示感谢,并就目前基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如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等进行了探讨。调研组认为,各地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为实施办法的修改提供了很多好的经验,回去后将认真进行梳理,使实施办法更加完善,更具有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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