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3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近日,省人大法制委、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预算工委和省审计厅相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一起召开会议,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反馈的意见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就条例修订草案统审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邢泸生、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智刚、预工委副主任郑树全和省审计厅总审计师王克怀参加了会议。 王克怀总审计师在会上介绍了条例修订的主要背景、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对审计范围、县(市)财政收支审计、跟踪审计、信息系统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等问题进行了说明。 邢泸生主任委员强调,《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的修订事关维护经济秩序、推进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监督管理,项目组要认真作好条例草案修改完善工作,特别是对新增制度、内容要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研究,结合四川财政收支审计具体情况,注重立法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推进我省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