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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加强学前教育工作,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
    时间:2011-01-20 来源:四川人大网

    省人大代表 吴桂华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学前教育对于儿童的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教育部明确提出要将九年制义务教育向两头延伸,国务院也已经出台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2010年12月1日,国务院更是召开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教育规划纲要和《若干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这说明国家对学前教育的重视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但从我省学前教育的总体情况来看,还存在领导重视不够,学前教育在基础教育中的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办园条件简陋,小学化倾向严重,城乡差距大;教师待遇低下,身份难以得到社会认同,师资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学前教育的发展与国家教育改革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无法完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亟待解决。建议:
      一、加强领导,提高对幼儿教育的重视程度。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将学前教育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特别是纳入城市发展统筹规划,纳入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建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教育部门主管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要建立上下各级纵向和部门相互横向的完整联席机制,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规划、土地征用、经费投入、教师编制等重大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经费、人才和政策扶持力度,遏制恶性竞争,引导良性发展。要结合发展实际,严格办园条件,合理调整幼儿园布局,鼓励联合办园、公民办捆绑办园、小学附属办园、规模办园和中心城区的村集体办园等多种办园形式,有效推动学前教育适度规模化、规范化以及网络布局的合理化、科学化,全面提升办园条件和办园水平。
      二、加大投入,完善学前教育财政管理体制。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要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建立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用于支持幼儿园建设及师资培训、学前教育奖励、低保等困难家庭子女减免保育费补助、农村边远地区学前教育事业的扶持等。公办幼儿园建设要实行资金配套政策,新建、扩建幼儿园用地,应纳入规划,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办理,优先安排,并按照中小学建设的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要尽快研究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收费指导和管理,为幼儿园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三、规范管理,建设高素质的幼教师资队伍。幼儿教师作为幼教师资队伍的主体,其地位、待遇和整体素质直接影响着学前教育的质量。为此,各地要加强幼儿教师队伍管理,想方设法解决幼儿教师的编制问题、职称问题,完善幼儿教师职工社会保障办法,以维护师资队伍的稳定。建立优化激励奖惩机制,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将幼儿教师(园长)的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启动幼儿园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开展优秀园长、优秀幼儿教师评选,提高学前教育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四、全面发展,增强幼儿园自我发展的能力。要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与指导,征求家长的意见,整顿、规范现有各种公办、集体、民办幼儿园,积极引导、推进幼儿园开展特色教育,在教育思想、办园目标、园务管理、保教质量、师资培训等方面形成独树一帜的办园特色,使之成为适合各种不同层次需要的、具有各种特色的学前教育园地,推进学前教育协调、健康发展。
      五、严予检查,建立督导评估等长效机制。要定期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师资水平、保教质量、管理水平和依法办园等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同时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切实规范办园行为,依法治园,积极依法开展民办幼儿园等集中清理整顿整治活动,出现一处规范一处,发现一处处理一处,坚决制止违法违纪办园行为,将幼儿教育引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对于不适合担任幼儿教师的人要坚决调离,确保儿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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