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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加大通信线路、通信设施保护力度的建议
    时间:2011-01-20 来源:四川人大网

    省人大代表 胡景寿


      通信线路及通信设施设备,是城市生活的基础设施之一,也是现代化城市的重要物质基础。它在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地位、服务党政军和地方经济,以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信息化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持续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既有利于地方经济提速,又有利于提高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一、通信线路设施破坏现状
      近年来,通信网络已覆盖全市城乡,服务范围逐步扩大,但通信基础线路、设施保护与城镇规划,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着不匹配现象,导致通信基础设施保护面临诸多难题。
      经调查显示:自2010年以来,仅广元市一通信运营商因城乡道路改造、野蛮施工造成通信中断高达119起,占该公司通信事故总数的40%;因政府规划、基础设施维修等导致城区管线破坏21起;因割盗通信电缆、光缆、基站设备造成通信网络受损4起。通信线路设施破坏已对整个通信网络安全运行构成严重威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50多万元,严重影响了政府、公众、金融及外来投资企业等正常的通信需求,严重阻碍了我市“和谐、平安城市”建设进程。
      二、通信线路设施破坏原因分析
      (一)缺乏施工管理,造成损失索赔困难。一是个别施工方缺乏地下管线设施保护意识,未经现场查勘便盲目开挖,一旦造成破坏便逃之夭夭;二是施工方无视通信设施标识,强行施工并人身攻击通信线路维护员;三是目前缺乏通信设施管理及政策、法律保护,导致损失索赔困难。
      (二)规划变动频繁,造成管线迁改量大。例如,几月前由政府审核建设的通信管线,不久后便因道路建设、街道整治遭到强行破坏;另有,个别城镇地方政府在召开通信运营商紧急会议时,提出“某区域通信管线三天内无偿改迁,到期强行拆除,后果自负”等要求。
      (三)法律意识薄弱,造成光缆盗割严重。各类犯罪分子及废品收购站因受利益驱动,盗窃、收购通信电缆事件频发,直接对通信设施造成破坏。
      三、通信线路设施保护建议
      保护基础通信线路、设施是各级政府、社会各界、每个公民的义务,针对城乡道路改造和通信线路、设备割、盗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规范城乡道路改造,加大通信设施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全民监督作用,形成通信设施保护良好社会氛围。
      (二)将通信线路、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议程和社会治安考核目标,确保破坏行为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三)地下管线建设周期长、成本高、影响大,政府在制定长远规划时,预留稳定通信管线通道,避免因重复建设造成不必要损失。
      (四)登记、备案城乡道路改造施工单位的开挖机械设备,以备及时查处通信设备破坏行为。
      (五)建立废旧金属收购站审查制度,强化废旧金属管理,登记重大收购物资,作为公安机关和工商局检查依据。
      (六)建立稳定的警、企、民防范体系,协同综合治理办公室(三电办)、村社联防等基层组织,加大对偷盗、破坏通信设施、危害通信安全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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