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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2-01-12 来源:四川人大网

2012年1月12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王海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1年,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下,全省法院在“清积案、推调解、强审判”三步走的基础上,继续坚持“服务大局、能动司法”工作主线,在抓好执法办案的同时,服务“一个中心”、推进“三项工程”、巩固“四大机制”、开展“两项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狠抓执法办案,发挥司法职能
  全省法院始终将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办结各类案件548944件,同比上升21.42%;其中,省法院办结各类案件7929件,同比上升33.33%。
  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0952件,判处犯罪分子56625人。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审结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11件。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群众安全的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案件3650件。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犯罪,从重从快打击,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案件11229件。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2件,徐中军、郝光龙等13个黑恶团伙受到严惩。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毒品案件3773件,判处罪犯5412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640件,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22人。阿坝3·16僧人自焚事件发生后,法院精心组织庭审,对3名帮助者以故意杀人定罪处刑,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取得良好效果。
  加强民事审判,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29747件,诉讼标的462.73亿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审结兼并重组、破产清算、股份转让等案件480件。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审结房地产、金融信贷、合同纠纷等案件123964件。支持自主创新,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1612件。坚持平等保护,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324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审结教育、医疗、住房、劳动争议等案件22084件。维护家庭邻里和睦,审结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普通民事案件95378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审结涉军案件42件。开展“民商事疑难案件专项审判”,审结重大疑难案件1742件。四川方向光电股份公司破产案件,省法院多方沟通协调,帮助企业成功重整,避免了企业退市和大量职工下岗,当地党委、政府专门发来感谢信。
  加强行政审判,推动依法行政。全年共审结行政案件4932件。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判决撤销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237件。稳妥处理容易引起群体性纠纷的行政争议,审结土地征用、劳动保障、工商城建等案件1559件。组织对不予受理行政案件交叉检查,解决 “立案难”。开展行政案件巡回审判,落实行政审判简易程序试点,加大行政协调力度,和解撤诉率达26.14%。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出台《审理企业登记行政案件指导意见》,促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77件。
  二、服务“一个中心”,坚持能动司法
  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这一中心,始终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服务经济发展。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省法院制定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围绕成渝经济圈规划、天府新区建设、“两化”互动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省法院出台45项服务措施。组织“首届优秀司法建议评选活动”,就经济转型升级、促进产业调整等提出司法建议247项,90%得到采纳。开展对工业园区“定点联系,定向服务”活动,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司法联系点制度,完善国有资产重大诉讼信息联络机制,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保障灾后重建。省法院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对涉灾审判的指导。对重大涉灾案件、疑难复杂或敏感案件,坚持逐案上报审批,省法院全年审查处理涉灾案件111件。坚持“审慎受理、依法处理、综合化解”的涉灾审判原则,灾区法院开展了涉“三金”案件、工程建设纠纷案件等涉灾专项审判,审结各类涉灾案件23201件。先后组织10多个工作组赴灾区调研,就土地确权、联建房屋等提出司法建议,将一系列影响稳定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有力促进了依法重建。我省法院为灾后重建提供司法保障的做法,得到最高法院的高度肯定。
  创新社会管理。健全涉诉矛盾纠纷分析年报、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等制度,促进社会管理制度的完善。以执行联动机制为依托,将涉执企业信息录入征信系统,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少年司法改革,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共对1712名未成年人判处非监禁刑。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完善裁前公示和听证制度,审结减刑、假释案件28784件。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共同做好非监禁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坚持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庄,举办集中法制宣传1976场次。
  三、推进“三项工程”,提升司法公信
  全省法院从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入手,突出全年工作重点,推进审判质量、司法民生、基层基础“三项工程”,全力提升司法公信。
  推进审判质量工程。构建以信息化为载体的审判管理体系,强化对审判的监督约束,全面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全省211个法院全部建成局域网,与623个人民法庭四级联网,全面实现网上办公办案。除涉密案件外,所有案件材料同步录入办案系统,累计已有210余万案件上网,实现办案过程的内部透明运行。电脑随机分案,在线监控办案流程和时限,防止办案拖延和违规操作。对裁判文书常规评查、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重点评查、申诉信访案件专项评查,落实审判责任和错案追究制度。全年共评查案件66816件,追究13人的办案责任。以办案系统的客观数据为依据,对法院、部门和个人的审判质效进行综合考评,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全省法院已建成191个科技法庭,对庭审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强化庭审监督。全面深化审判公开,加大庭审公开力度,扩大审判信息和执行、信访听证公开范围,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审执信息网上查询、庭审网络直播,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全省法院审限内结案率99.96%,平均办案周期缩短21天,一审服判率91.95%,审判质效指标同比上升5.4个百分点。
  推进司法民生工程。全面深化和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省95%的法院建成立案信访大厅,完善诉讼引导、立案调解、信访接待等八大功能,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部分法院实现网上预约立案、网上信访、网上查询办案信息。在交通不便的广大农村和牧区建立1100多个便民诉讼站(点),巡回审判案件37000多件。对人民群众广泛关注、事关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拐卖妇女儿童、醉酒驾车等开展专项审判,对718名违法犯罪分子予以惩处。组织“涉民工工资”专项审执活动,优先立案、快审快结、先予执行,共为7600余名民工追讨工资1.46亿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11306名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2596.24万元。完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信访人救助制度,对1136名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金906.6万元。
  推进基层基础工程。坚持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全年招录干警686名,其中645名补充到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力量得到加强。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支持,投入专项资金解决人民法庭办案办公设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补充双语(藏汉、彝汉)干警49名,20个中级法院对口援建藏区法院。完善网络的应用和管理,加强与最高法院一级专网和省政法专网的对接,推进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和科技法庭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实施意见》,纳入“交钥匙工程”的754个人民法庭已建成694个。157个灾后重建项目已完成154个,为灾区基层法院配备办公、安检等设施设备5140套,灾区法院物质保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四、巩固“四大机制”,完善司法格局
  全省法院总结近年来处理热点难点问题的成功经验,建立了信访化解、执行联动、大调解、廉政防控等长效机制。今年着力抓好巩固和完善,构建起内外结合、多方联动的良好司法格局。
  巩固涉诉信访化解机制。全面深化涉诉信访终结移送机制,严格终结程序,规范移送行为,截止目前,经省法院终结移送的910件涉诉信访老案无一件反复。继续开展清理化解重信重访专项活动,排查出进京访、越级访822件,件件“四定一包”,采取 “五管齐下”,全力息诉罢访,息诉率90%,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交办的416件信访积案全部办结。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处理涉诉信访“五项制度”,制定信访风险评估细则,规范约期接访、判后答疑工作,提升处理常规信访的综合能力。全省法院来信来访同比下降14.59%,进京访、越级访同比下降55%。中央政法委向全国推广四川涉诉信访工作经验,最高法院安排四川到全国巡回宣讲处理涉诉信访做法。
  巩固执行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执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省法院与省综治办、省工商局等会签5个协助执行文件,使联动执行机制达到19项;与住建厅联合出台《房地产鉴定评估指导意见》,规范鉴定评估程序。促成各地将执行工作纳入综治考核,为全国首创。各级法院与公安、国土、金融等部门联动,建立了执行信息综合平台。全省法院建立134个执行指挥中心、76个执行快速反应小组,开通执行“110”,开展“百日执行会战”、“反规避执行”、“两限制一打击”等专项活动,公开曝光“老赖”1658人,1744人被纳入征信黑名单,64人被限制出境,1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全年共执结案件102875件,标的额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