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议案建议
要明确救助行为的民事豁免权利
时间:2012-01-15 来源:四川日报 

  为何“老人摔倒无人敢扶”,有人大代表提出
  “老人摔倒无人敢扶”、“英雄流血又流泪”等事件时有发生,做好事当心成肇事,有心做好事但不敢做等社会心态不断蔓延。省人大代表、德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戚国礼认为,究其原因,在于缺乏救助行为中的民事豁免条款,救助人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戚国礼认为,在制定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时,除了明确界定和规范助人为乐与见义勇为行为外,更要规范专业人员救助责任及免责范围,规范非专业人员救助责任及免责范围;明确救助者因施救行为导致自身损害由政府予以补偿的范围、标准和方法,属于在职职工的视同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属于在职职工的,其费用应由政府或其他社会基金承担;明确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见义勇为人员的惩治规定(包括公开赔礼道歉、行政拘留或依法处理)等。
  戚国礼还建议政府建立对救助人员的慰问制度,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救助或者救助人受到重大损害的,应当对救助人或者家属进行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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