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合报道
建设“洁齐美”提升“精气神”
时间:2012-01-13 来源:四川日报 

  代表委员热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带来的巨变——
  2011年,随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深入推进,全省城乡容貌明显改观,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如今,一幅幅恬适优美的幸福民生图,正在广袤的蜀中大地,渐次展开……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立足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改善我省发展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一项全局性重大工作。连日来,围绕这一热点,代表委员们一致认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效十分显著,不仅整治了“脏乱差”,建设了“洁齐美”,而且改善了“吃住行”,提升了“精气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2年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代表、委员表示,下一步,要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优异成果,为推进全省“两化”互动奠定新的基础。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镇功能
  “今年过年,欢迎到我们遂宁来体验乡村旅游!”省人大代表、遂宁市安居区副区长胡均蓉向参会的代表、委员,热情地推荐起遂宁焕然一新的城乡面貌和丰富的旅游资源。
  2011年6月,四川省2010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出炉。作为全省环境治理“五十百千示范工程”排名第一的城市,遂宁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得到一致好评。仅在安居区,就已建成生态园林示范村5个,实施了以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水源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清洁行动,当地也因此成为乡村旅游的热门地方。
  黄墙绿基五彩农居,绿荫庭院清流绕城。各地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因势利导,求新求变。
  在泸州纳溪区,农房改造成片推进,当地按照全坡屋顶、白墙灰瓦、墙体灰砖的风格,使农房与青山绿水融为一体。“在外省工作的朋友陆续选择回泸州定居,周末都喜欢往乡镇跑,都说乡村更美丽、更整洁了。”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泸州市委副主委刘先赋十分感慨,城乡环境的改造,改善人居环境,完善了城镇功能,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刘先赋的观点得到了众多与会代表、委员的认同。
  “5·12”汶川特大地震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更是与灾后恢复重建紧密地结合起来,成效显著。阿坝州松潘川主寺镇将规划调整与农村重建相结合,加强对农村风貌的治理,提升了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彭州市磁峰镇鹿坪村的“鹿鸣荷畔”远近闻名,全村587户村民集中住进了农家别墅,院落周围还有千亩荷塘。
  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提升区域发展竞争力
  “抓住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着力实现治理、产业和谐共振,正成为四川创造发展新优势、增强竞争力的战略选择。”省政协委员、省政协地方政协和委员联络委员会副主任李川对德阳的变化深有感触,“现在的德阳文庙广场绿荫依依,四季花团锦簇,已成为市区的一片‘绿肺’。”在李川看来,良好的人居环境,可以最直接、最迅速地让外来投资者眼前一亮。
  在遂宁,绕城高速区域内300余平方公里的城市核心区发展规划,布局了湖泊、湿地、森林、绿道。这样的生态环境,成为招商引资的重要砝码。仅在2011年4月,遂宁就引进多家世界500强企业,包括了国内排名第一的旅游集团。
  省人大代表、泸州市龙马潭区副区长宋庆曾在招商引资时,同样尝到了环境治理带来的甜头。去年8月,郎酒包材基地在川内选址。宋庆极力特邀,合作方担心当地不够实力。结果,宋庆拉上对方到经开区参观后,现代化的工业园区,优美的环境,让对方十分赞叹,立即敲定在此投资两个大项目,总额达3亿元。
  参会代表、委员纷纷认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给各地进一步拓展了发展空间,优化了投资环境,外部美誉度和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扩大,增强了我省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和区域发展的竞争力。这些“软实力”带来的好处正被陆续印证:成都、绵阳、攀枝花等市优美环境转化为巨大吸引力,投资商纷至沓来。罗江县将环境治理与建设乡村旅游景区结合起来,找准了“环境富民”新路;米易县狠抓城市建设和管理,成功引进东方钛业、华铁钒钛、瑞达水泥等一批工业企业……
  提高文明素养推动全民参与
  随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推进,四川民众经历了“从旁观者到参与者,从受益者到推动者”的巨大转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最重要的是在环境保护上形成全民参与意识,这样的环境治理才是最长远的。”省政协委员、省审计厅巡视员程智钰观点明确。
  对此,代表、委员们表示认同: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组织和动员全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既改善了环境,也是社会文明行为养成和文明意识提高的有效途径。省人大代表、中江县永太镇建福村党支部书记曾顺碧深有感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后,建福村不但环境更加优美了,而且百姓的卫生习惯和审美观念也发生了改变。发现乱扔乱丢的,村民们会互相提示;车辆乱停乱放的,会有人投诉;破坏公共设施不良行为,有人站出来制止……
  如今,随着工作的深入推进,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常态化、法制化,已成为全省人民的迫切要求和共同呼声。
  2011年7月29日,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自当年10月1日起施行。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美好生活环境的愿望,从此有了法律保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步伐会迈得更加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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