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29日从省委组织部获悉,经过各推荐单位推荐,省委常委会审定,并在四川新闻网进行公示后,省委决定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追授的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已经确定,共915个。 为隆重纪念建党90周年,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奖励先进、激励基层,体现崇尚实干、功必责实导向,省委决定大规模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并追授一批全省优秀共产党员。 4月15日,省委组织部下发《通知》,对评选表彰名额、推荐要求、推荐条件、评选办法等作出安排部署。经过反复酝酿、差额遴选,21个市州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国防科工办党委、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党委、二重集团党委、东电集团党组以及省军区、省武警总队共评选推荐出915个表彰对象。对推荐评选出的表彰对象,各地各单位均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征求纪检机关和执法部门意见,并在本地、本系统范围内进行公示。 省委决定,今年“七一”表彰的全省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享受全省劳动模范待遇。 ●延伸阅读 逾三成表彰对象来自灾区一线 已确定的表彰对象中,近几年获得市(州)党委和省级行业(系统)以上表彰的占67%;来自地震重灾区一线的占31%;来自民族地区的占13%。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占11.3%,女性党员干部占18.2%。 先进基层党组织中,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占49.5%,地震重灾区基层党组织占31.5%,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占13.5%;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中,来自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占66.67%,少数民族地区占15.33%,6个地震重灾区占31.67%;优秀共产党员中,没有党内职务的基层一线党员占53.6%,无职党员占18.9%;优秀党务工作者中,少数民族党务工作者占14%,地震重灾区党务工作者占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