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实践经验的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正体现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实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于党领导亿万人民实现民族复兴、国家富强而进行的伟大实践,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经过不断摸索、不断总结、不断推进而得来的创新成果。从宪法的制定和修正,到规范保障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规范相继出台;从加入世贸组织后经贸领域立法与国际的衔接,到社会领域立法的不断加速,这一体系的形成,始终与时代进程同步、与国家发展同行,折射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程,反映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客观规律。 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作为当代中国伟大的创新实践,改革开放为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波澜壮阔的舞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改革开放相伴而生、互相促进,与现代化建设进程紧密结合。 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为法律体系构建提供了内在需求和动力,丰富了实践基础和经验,扩展了法制建设的内容。改革开放之初,经济发展对多种资源的需求,催生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上世纪90年代初,资本市场发展的迫切需要,让证券法一年之内七易其稿形成草案;新世纪新阶段,各方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定分止争”的物权法适时出台。这一方面说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越向前推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越深刻,对健全和完善法律体系的要求就越迫切,法律体系构建所依赖的基础也就越扎实。另一方面也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一个不断反映发展需要、不断体现人民诉求、不断契合时代精神的过程。 正是以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根据,我们才能不断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方面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 体现创新实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成果,确认了党领导人民进行建设和改革事业的方针政策,是改革开放基本经验和做法的法律总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法律概括。这从制度上、法律上保障了国家始终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 我国正处于一个深刻变革的历史进程中,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法律调整各种关系的难度必然越来越大,任务必然越来越重,法制建设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实践没有止境,法律体系也只有不断从现代化建设的创新实践中汲取发展的源泉,才能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