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才会成为可能的现实。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郑重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意味着我们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向前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需要一个公平的法治环境。有法可依,有利于建设并维护经济发展秩序,有利于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有利于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深刻认识到法律体系的形成,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促进作用和深远影响,不断强化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丰富完善落实宪法法律的各项措施,不断增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力度,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推动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 良好的法治环境,已越来越成为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是后发展欠发达地区,越要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加大地方立法工作力度,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我区的落实施行,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公平的法治环境。 越是后发展欠发达,越要不断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量和执法水平,围绕中央和自治区的战略发展决策部署,加强立法调研,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发挥地方性法规调整、规范社会利益关系的功能作用,维护好、保障好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边疆安宁、民族团结、社会和谐。 要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落实。现实中,有法不依、违法难究、执法不严等事情的发生,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损害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群众合法利益,也成为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要因素。必须增强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外部监督制约力度,强化权力问责和约束机制,推动法律法规的严格遵守和坚决执行;必须切实转变行政管理理念,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使社会管理观念从依靠经验、习惯、命令向依靠法律和制度转变,使社会管理行为从“情绪化”、“人情化”、“关系化”向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转变,建设廉洁高效的现代法治型政府。 要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确保宪法和法律的有效执行。观念的转变和思维方式的更新,是最难推动的一项工作,也是最能够产生巨大生产力的“能量”要素。展望“十二五”的富民强桂之路,要做的工作很多,但最为关键的,还是观念和思维方式的转变。因此必须加强全社会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宣传,增强各部门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切实转变管理观念,提高行政效能,依法办公,依法管理。教育、引导社会各界群众增强法律意识,习惯于守法、用法,依法争取、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全员齐努力,共同建设一个社会和谐稳定的模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