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立法专题

统一认识 提出建议——攀枝花市《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意见征求会议召开

时间:2011-08-08 来源:人民权力报
  

  7月20日,攀枝花市《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意见征求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谢道全在会上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创造和保持整洁优美文明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意见征求会上,该市公安、城管、环保、住建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就《条例》中的责任划分、环境规范、处罚力度等方面进行了热烈讨论,并针对该市实际情况,提出了加强对停车场所和宠物管理等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良好的城乡环境正在成为新的竞争优势,尽快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条例》是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法制化、常态化、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的有效手段。各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制定《条例》对推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对改善民生、建设和谐四川,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意义和历史意义,积极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整理出来,及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以促进《条例》早日颁布施行,不断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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