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立法专题

立法:与民意互动——《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纪实

时间:2011-08-08 来源:人民权力报
  

  “建议随地吐痰最高罚款2000元,你咋看?”
  7月12日,腾讯大成网上的一项民意调查引来热贴如云。截至22:30分,共9407人参加调查,73%的人认为“晕,太多了”,27%认为“好,应该的”。
  而这一切,都源于前一天,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立法座谈会。
  开门立法:网下热涌网上互动
  炎炎7月,在这次座谈会上,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州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专家学者及群众代表近60人踊跃发言,各抒己见,掀起的热浪比室外温度还高。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关键是要把责任落实到位,特别是乡镇。”
  “解决乱扔垃圾、烧秸秆、养宠物、车上抛物等热点难点问题,要发动群众。”
  “餐厨垃圾应实行特许经营,定点回收。”
  ……
  省人大常委会对这次立法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李崇禧,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袁本朴,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办公厅主任朱新华出席会议。尽管主持人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邢泸生宣布,每个人的发言时间为5-10分钟,仍不断有人超时。
  随地吐痰,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
  “吐口痰,草案最高才罚200元,不足以震慑违法者,应处2000元重罚。”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治平举例说,“上世纪80年代我到香港,看见一位游客吐口痰被罚5元,不服气,又吐,直到40元工资被罚完。”“新加坡对随地吐痰等行为都是重罚,效果非常好。”都江堰市城管局副局长何世茂也说。
  “罚款不是目的,是为了引导群众改变陋习。”李崇禧也加入到讨论中,“我们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顶起!”第二天,腾讯大成网上好评如潮,大部分网友赞成人大立法,认为条例草案表达了民众心声。仅仅两天,四川日报网论坛上,相关帖子点击率超过10万次。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省委为改善四川发展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三年来,天府之国焕发新颜,群众满意度超过96%。
  为了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今年3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7月底,草案将进入三审。为了广泛征求意见,草案被发送到省级有关部门和全省21个市州,两度在网上公布,网友发来的意见和建议超过了500条。
  许多网友对禁止生产“地沟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被写进草案表示满意,并提出了相关建议。“007”等不少网友呼吁“支持立法”,网友“唐九虎”更用两个字评论立法:“给力!”
  民主立法:当面对话当面沟通   
  “就怕说了白说,没想到,我提的建议都被采纳了,这充分说明省人大常委会真正是在吸收民意。”说这话的,是成都市九里堤街道办事处退休干部王景云。
  今年5月,省人大城环资委在成都市召开《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会,王景云提出了加强农村污染治理等建议。会上和会后收集到的770条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都一一梳理吸纳。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指出:“立法过程是不同思想、主张交流交锋的过程,也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我们的宗旨是为民立法。”
  为了听到更多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一连召开了6个专题座谈会,听多数人的声音,也听少数人的声音,听专家学者、人大代表的声音,也听环卫工人、普通百姓的声音。与此同时,省人大法制委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深入遂宁、泸州、德阳、宜宾等地的城市和乡村开展立法调研,直接与市民、村民“对话”。
  “一龙治水”还是“多龙治水”?草案规定,“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少人认为,“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是良策。也有人认为,可多个部门管理,或“执法主体放在城管,为了提升执行力,公安部门也参与”。
  城乡标准有没有区别?成都市政府政研室的邓立新认为,城市应保持市容整洁、秩序良好、社会和谐、行为文明;农村要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与“十二五”和西部大开发接轨。有人发出疑问,同样是打赤膊,在农村种庄稼很正常,在城市却会影响市容;同样是倒粪便,往地里倒是施肥,往街边倒却是违法,又该如何写进法规?
  处罚怎样才能达到最好效果?成都大学副校长苏蓉说,处罚违法行为是必要的,但不要仅仅依靠经济手段,还可以利用舆论曝光和公益活动,形成全社会推进综合治理的良好环境。川大教授胡良贵也认为,仅仅依靠经济手段,提高了违法成本,也提高了执法成本,可否让违法者做义工呢?
  大到原则,小到细节,在民主宽松的氛围下,建言者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立法者认真倾听,仔细修改。
  不少人惊讶地发现,自己提出的建议,仅仅两天就已经出现在网上更新后的草案中。四川师大教师、博士肖宇说,“深刻地感受到了立法进程,感觉很温暖。”
  科学立法:形成“综治”长效机制
  从3月到7月,召开座谈会、公开草案全文、开展立法调研、倾听百姓声音、邀请专家论证,民意热潮催生草案“变身”:
  篇幅更简洁,从最初超过两万字浓缩至现在的8600字。
  结构更清晰,从7章99条演变成8章75条,取消了“节”的设置,着重规定总则、责任区制度、容貌秩序、环境卫生、规划与建设、执法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
  内容更完善,着力架构起稳定高效的组织保障体系、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和良性循环的维护体系三大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整个立法过程,省人大不仅把科学发展的理念细化到法规草案的条文中,也贯穿到听取民意的实践中。”胡良贵说。意见反馈结果表明,经过反复修改,草案从明确治理职责、细化规范标准、强化监督考核、完善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更加科学合理的规定,人们“期待法规尽快出台”。
  不少专家强调,一定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素质,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认为,要让人们常怀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把法律变成一种公约,人人遵守。
  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平教授建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结果不仅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还要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来自成都市锦江区的环卫工人李琼说,“不得妨碍、阻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这一条写得特别好,我们环卫工人都很赞成。
  “环卫工人非常辛苦,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他们的劳动。”听了李琼的话,李崇禧动情地说:“四川是首个就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地方自主立法的省份,要通过立法,形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巩固综合治理的成效。要通过立法把各地好的经验吸收进来,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意见收集起来,扩大群众参与度。要把立法的过程作为宣传的过程、教育的过程,逐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和参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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