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立法专题

坚持科学发展观 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时间:2009-06-05 来源:四川人大网
  

 

  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营造清洁优美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是以人为本,关爱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今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我同县人大办公室、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同志一道,对江阳、亭子、福善、麻柳、东兴、大滩、葫芦、安仁、檀木、黄庭、黄都等乡镇和南外镇梧桐梁、曹家梁、南坝等社区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督促和深入调查研究。通过现场察看和与乡镇、社区干部和城乡居民交流座谈,认真地了解了目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通过去冬今春大力强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非常显著,城乡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城乡场镇的卫生保持了清洁,街道撑杆搭棚被彻底取缔,车辆停放、经营摊点基本规范,有些场镇完善了部分基础设施和绿化、美化建设,“门前三包”责任制正在落实。但城乡环境方面还存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跟不上,车站、农贸市场、公厕、场镇过境公路、下水道、排污设施、化粪池等基础设施不配套,急需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快建设,创新机制,完善设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整治工作不断深化。

 

  一、深化领导认识,规范居民行为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能不能取得成效并不断巩固和深化,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对优化城乡环境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实践证明,只有领导的认识到位了,才能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只有坚持不懈,攻坚克难,才能确保整治工作不断深入、稳步推进。

 

  加大对居民的培养教育是建立长效机制的首要任务。城乡环境通过强力整治能够改变面貌,但稍有松懈也很容易反弹。因此,培养公民的文明习惯,规范居民的行为,使广大公民自觉坚持不随口乱吐、不随手乱丢、不随意乱穿公路等,是保持优美环境的治本之策。要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与,做好宣传教育和文明劝导工作。要综合运用各种宣传载体,让城乡综合治理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楼院,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一是在宣传对象上,坚持全员宣传,重点抓好场镇街道居民和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的教育,实行“小手牵大手,文明一起走”。 特别是机关干部职工应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成为讲究文明卫生的表率。二是在宣传内容和形式上,注重通俗易懂,通过制订一些乡规民约和地方方言等,让群众明白不能做什么,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通过深入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进一步强化文明理念和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落实管理责任,创新管理机制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不断深化,必须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切实可行和长久有效的管理机制。一是进一步强化县、乡、村(社区)各级领导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完善管理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做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常年有人抓、有人管。二是落实以“块块为主”的属地管理体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管理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各乡镇必须肩负起本辖区内环境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大对乡镇场镇、村庄环境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着力抓好辖区内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形成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三是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建立以“门前三包”等多种形式的包干负责、包片负责管理机制。对车辆停放不规范、集贸市场不规范、工地管理不规范、占道经营、棚架乱搭、广告乱贴乱画、垃圾乱扔等现象,由执法主体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和街道社区全力配合,形成主体负责、整体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

 

  三、科学制订规划,完善基础设施

 

  科学规划是指在充分调查和论证基础上,经过一定的程序所作出的对发展思路的界定,是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成功经验,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就县城城区而言,我县县城是从一个经济技术开发区逐步建设形成的,城市规划先天不足,城市功能的基础设施薄弱。而在短短的十多年时间内,城区建设持续高速、迅猛发展,城区内的许多配套设施都来不及修建,现有的公共设施严重满足不了城市发展的要求。就我县乡镇场镇而言,无农贸市场、车站、公厕和下水道管网不配套、垃圾场站不完善等的场镇占了绝大多数。要继续深化我县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就必须先对县城社区和乡镇街道的公共基础设施进行科学规划,然后再逐步建设完善。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高标准、高要求科学规划垃圾场站、车站、农贸市场、公厕、地下管网,以及绿化、亮化、美化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在科学规划后,必须坚持按规划建设,防止随意更改规划;三是要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根据财力情况,分步、分年实施,使城区和乡镇环境的基础设施更加完善。

 

  四、突出整治重点,培育环境亮点

 

  要突出整治重点,精心打造环境亮点。整治重点要放在县城区和国、省道公路沿线的乡镇;打造亮点要在县城区和公路沿线大乡大镇的主要街道。要重点培育,让“亮点”真正亮起来,起到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当前应着重抓好彻底治理“五乱”,使主城区、公路沿线场镇的“脏、乱、差”现象得到彻底根治。一是要切实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应加快临时停车场建设,确保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并建成使用;协调提高现有停车场(库)及小区的停车库利用率;开展划线停车、单向停车、加大执法力度等措施规范停车;对占道修车进行清查、规范、取缔;加快推进物流、中储运入驻建设,从长远解决物流货车、展车停放问题。二是要切实解决占道经营问题。坚持“游商归市”、“座商归店”的原则,对部分农贸市场容量不足造成占道经营的行为,在保持市场整齐、干净的前提下,可以实行划线限时经营,并加强管理。三要切实解决棚架乱搭问题。提前将违规乱搭乱建的拆除通知书下达到户,尽快完成城区主要街道和重点乡镇的违规搭建的棚架拆除工作。四是要切实解决广告乱贴乱画问题。坚持“疏”“堵”结合,在人员集中的交通要道、小区增设规范的信息公开栏;认真落实清扫保洁人员治理小广告的责任。五是要切实解决垃圾乱扔问题。进一步完善市政环卫设施,加快果皮箱、街道垃圾池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五、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县城乡综合治理办公室要加强对乡镇及县级各部门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明查暗访,对人员、经费、设施、长效机制建设等进行督查;乡镇要加强对乡级单位和部门的考核督查;县级部门要加强对下属单位,特别是延伸到乡镇的直属单位的督促、指导和考核工作。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达县城乡环境综合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责任,要加大巡查督办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对重点工作和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要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及时督促整改;对不认真履职,超出整改时限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狠抓经济发展,促进整治工作

 

  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发展才是硬道理。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充分认识到,只有经济发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才有发展的实力和基础,才能不断深化;只有城乡环境优美了,才会招来“金凤凰”, 加快经济建设,才有更好的发展环境。因此,要认识到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就必须狠抓经济发展。要大力推进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工业经济、商贸经济、城镇经济、农村经济、安全生产等工作。要有强烈的发展目标意识和完成目标任务的时间观念,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年初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对每个月、每个季度要达到的工作进度和完成的工作任务进行检查分析,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逐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都按时间进度完成。同时,在抓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中,要统筹协调,全面发展,确保社会的稳定、安全、和谐。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