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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践行以人为本理念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第二场专题辅导报告
时间:2008-04-28 来源:四川人大网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4月25日
 
  4月24日下午,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李清禾同志就“践行以人为本理念,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专题, 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作辅导报告。这是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按照活动安排举行的第二场专题辅导报告。
  李清禾同志认为“以人为本”是一种对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地位的肯定,强调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目的地位。其终极的目的,就是要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并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以人为本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态度,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就要把人民利益作为谋发展、促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就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做到发展依靠人民;就要让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他特别指出,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辅导报告对“以人为本”理念作了精辟的阐述,并落实到人大的实际工作中,使机关干部再次深刻认识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把民生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依法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