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学习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交流研讨会议。与会人员围绕党委加强人大工作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经验、人大工作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就如何贯彻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党委如何加强人大工作提出了建议。一是党委要加强乡镇人大工作领导,配备专职的人大主席,并落实1-2名工作人员。二是党委要重视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党委要根据需要增加人大常委会办公经费,切实保证人大开展各项工作;要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常委会每年要对人大机关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三是党委要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应当由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一府两院”都要主动提交进行审议和决定,不断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四是要重视代表工作。做好人大代表的提名推荐工作,要把能行使代表权利,敢于为民代言作为人大代表提名的一个重要依据;要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每年对人大代表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要丰富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进行述职测评,每年对履职突出的代表进行表彰,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五是要加强人大监督。进一步健全各项监督制度,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是要加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督办力度,将办理情况纳入对办理单位的目标绩效考核,提高办成率和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