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人大工作会专题

中共眉山市委加强人大工作有新举措

时间:2009-12-10 来源:眉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中共眉山市委认真领会、迅速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市委常委会议认真研究,结合眉山实际,将省委的意见精神和眉山的具体要求明确在《中共眉山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中。一是代表工作有表彰激励和经费保障。“代表活动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由600元增加到1000元;“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和激励评价机制,把人大代表履职情况作为是否提名连任代表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对履职突出的人大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代表每年度进行一次表彰。”“将办理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将办成率和满意率作为考评的重要标准,对办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二是机构设置适应了工作需要。“根据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区县人大常委会要设置城乡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机构,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访、代表联络、宣传工作应配备必要的工作力量,各工作机构应配备专职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三是职位设置更明确具体。“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原则上单设,不是区县委常委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应列席区县委全委会、常委会和其他重要会议。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出缺,应及时安排补选,未选出前,由人大常委会推选一名副主任代理主任职务。”“乡镇人大主席单设,进入同级党委班子。”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