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人大工作会专题

形成合力 全面支持人大工作——隆昌县认真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时间:2010-12-23 来源:民主法制建设 作者:刘发杏
  

     省委、市委分别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后,隆昌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传达贯彻,并结合隆昌实际,在广泛听取基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贯彻意见,制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初步方案。代县委起草了《中共隆昌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初稿,最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于今年2月正式下发了《中共隆昌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通过多种渠道的学习和宣传,全县上下营造出了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对人大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形成了充分尊重人大、主动参与人大、合力支持人大工作的良好局面。
     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争取县委重视
    (一)县委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县委树立几大班子“一盘棋”思想,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县委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人大工作情况汇报,检查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及其自身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对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的关于年初议题和工作要点、人大会议的筹备、代表补选、人大常委会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县委都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并提出工作要求。
     三是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把人大工作与党务工作、经济工作等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统一奖惩。
     四是建立和完善了县委领导联系人大工作制度,并确定了一名县委常委联系人大工作。对人大召开的重要的常委会会议、组织开展的重要活动,县委书记亲自参加  ;其他活动,县委分管领导积极参加,大力支持。
     五是坚持和完善了人大主要领导同志列席县委、政府重要会议制度。对县委的书记办公会、常委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县委都主动邀请人大党组书记参加  ;对县政府的常务会、县长碰头及其他专题议事会,县政府也主动邀请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听取意见。
     六是县委、县政府召开的涉及全县工作的大会,组织部门开展的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和测评,也主动安排了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各工委、室负责人参加  ;县政府召开的各条线的工作会,也主动邀请人大常委会联系该项工作的工委、室负责人参加。
     人大常委会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县人大常委会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县人大及常委会开展的重要工作、重要活动、决定重大事项以及召开重要会议,都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在得到县委的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对县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及时主动地向县委汇报,听取县委的指示和意见,争取县委的支持。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切实加强了对人大系统内党员的引导和教育,使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处理好履行党员义务和代表职责的关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人大及其常委会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确保县委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围绕全县大局,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一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换届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全县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在深入调研和充分审议的基础上,依法作出了《关于古宇湖保护与建设的决议》、《关于金鹅镇行政区划调整的决议》等决议、决定42个,较好地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县的有机统一。
     二是依法行使监督权。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等形式,积极开展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换届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36次,主任会议71次,共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各类专项工作报告96个,整理印发审议意见45个,对16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有力地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三是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认真执行《隆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搞好任前调查了解,严把任前法律考试关,坚持拟任命人员作任职打算,并通过听取工作报告、视察、检查、走访等形式加大任后监督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勤政廉洁。
     积极创造条件,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一)健全组织机构。一是成立了人大信访办,将原人大农经建环工委分设为农工委和建环工委,并配备了工委室主任、副主任。二是新选举了一名50岁以下的副主任,另充实了2名常委会委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三是在18个乡(镇)设立了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除3名同志未享受正科级待遇外,其他15名副主席均享受正科级待遇。四是在乡镇人大均落实了1-2名专兼职人大工作人员。
    (二)保障工作经费。一是将县、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逐年提高,保证了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是在财政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为县人大常委会新购置两层办公楼,共1800平方米,并新添置了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和工作用车,为常委会会议室安装了电子表决器和自动跟踪系统。三是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办公经费、视察调研、对外交流、人大宣传经费等,县财政都给予了全额保障。
    (三)加强干部交流。县委把人大干部的配备和交流纳入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加大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和交流力度,优化了干部年龄和知识结构,调动了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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