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人大工作会专题

甘道明:坚持正确方向 增强履职实效 努力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

时间:2009-11-08 来源:四川日报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甘道明

 

  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之际,省委即将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新要求,谋划和部署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充分体现了省委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意义十分重大而深远。
  上次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的5年,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领会党委意图,坚决贯彻党委决策,主动加强向党委的请示报告,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实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5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法规33件,修改法规29件,废止法规6件,立法解释1件,批准成都市法规45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的单行条例和自治条例19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各类专项工作报告81个;对20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作出9个决议、决定。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在省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全省工作总体取向,围绕“一主、三化、三加强”工作思路,全面服务于“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发展规划实施,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等项职权。特别是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工作大局,抓住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奋力推进“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中的重大问题,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立法质量有了新提高,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代表工作获得新进展,自身建设呈现新气象。
  第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5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深刻理解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支持来推动人大工作,使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充分发挥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人大依法履行职责有机统一起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党委的决策,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地方性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把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法定任免程序有机统一起来,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人大特点,确定工作重点,制订工作计划,把党委的决策贯彻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去。认真执行工作汇报制度,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重大事项决定和重大监督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党委。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年度立法计划、重要法规草案和立法制度的重大改革,向党委报告,经党委同意后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加强人大机关的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人大代表中的党员和人大机关的党员始终坚持党的观念和执政意识,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始终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
  省人大常委会紧密结合四川实际,把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人大履职行权的重点,把促进四川加快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进一步统一认识、坚定信心,从全局高度把握,扎扎实实做好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努力使人大工作在推动四川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以不负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地方立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省人大常委会积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民立法,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提供了法制保障。一是坚持法制统一,统筹兼顾好各方面利益。严格依照地方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合理地设置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的权利义务和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既注意突出法规的地方特色和现实可行性、前瞻性,又坚定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利益。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统一起来,在立法工作中贯彻党委的重大决策,通过立法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把权力与责任统一起来,防止立法过程中的利益部门化倾向;把促进经济发展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统一起来,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去年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及时作出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对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作出了适用《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之外的特别规定,这一实事求是之举、顺应民心之策,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灾区群众的拥护和欢迎。三是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科学选择立法项目和编制立法计划;实行法规草案一般三审制,进一步完善统分结合的审议机制;搞好立法调研,完善法规起草、修改、审查程序。四是实行开门立法,充分发扬民主。通过公开征集立法选题,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建立由有关专家、学者和司法工作者组成的地方立法咨询小组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扩大人大代表、公民的立法知情权和有序参与,正确表达、平衡、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
  对“一府两院”的工作实施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5年来,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一是推动科学发展,围绕中心开展监督。紧紧抓住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着重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两个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等开展监督,促进省委中心工作的落实。二是坚持突出民生,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开展监督。着眼于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高度关注灾后重建、交通、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民生热点,通过听取和审议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报告等途径,从整体上促进各级政府高度关注民意、切实改善民生;通过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加大对救灾、扶贫、环保、就业、社保等方面问题的监督力度,促进重要民生问题得到解决。三是依法规范监督行为,着力提高监督水平。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不断改进监督工作,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和实际问题的解决,开拓了增强监督实效的新思路。
  在认真总结依法行使决定权的经验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围绕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作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同意省政府调整预算用于抗震救灾,号召全省各族人民继续发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重建灾后美好新家园。今年7月,常委会再次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关决议。
  正确处理依法行使任免权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关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完善任免程序,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建立并实施了常委会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考试制度,把任免权与监督权的行使有机结合,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监督。
  第三,始终坚持为代表服务,做好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基础。五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有关文件精神,将保障代表履职,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点工作,把代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加强和改进为代表依法履职的服务工作。一是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质量及办理水平。5年来,共办理议案345件,督办建议、批评和意见3336件。通过加强培训和改进办理工作,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质量、办结率和代表满意度明显提高。根据代表提出的议案,常委会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若干规定等,对土地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城市规划法、食品卫生法、统计法、防震减灾法等进行了执法检查。二是为代表知情知政服务明显增强。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会议情况、重要工作安排和重要活动情况,寄送常委会公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信息资料。建立了省人大代表电子邮件服务系统。从2005年起,在省人代会召开前举行情况通报会,由“一府两院”向代表通报有关工作情况。三是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5年共邀请64名全国人大代表和216名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部分代表参加常委会的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坚持每年组织一次代表集中视察。从2006年开始,还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200余篇调研报告,为代表参加人代会审议报告、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四是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好的条件。积极推动市州人大常委会设立省人大代表联络处,为代表履职服务。认真落实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措施,尽力帮助解决代表在执行职务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始,启用大会电子表决系统,对保障代表民主权利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四,始终坚持改进作风,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5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履职水平和工作效能,得到代表和群众的肯定。一是加强思想建设,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省人大常委会把加强学习放在突出位置,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重大政治原则,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省委人事任免意图。二是加强组织建设,为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保障。修订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健全各项会议制度,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议事和工作中得到较好落实;经过不断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日趋合理,常委会的整体优势得到增强;在人代会期间成立临时党组织,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省人大机关深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按照省委“四个特别”的要求,倡导求真务实、崇尚实干的工作作风,踏实认真去实干、积极主动去作为,真正做到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思想品质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运转。通过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完善了包括省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的工作程序、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加强代表工作、加强信访工作、加强同“一府两院”工作联系协调等13个具体规定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重大事项向省委报告制度,保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建立并坚持每年年初制定常委会立法、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调查研究、学习等五个工作计划的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理顺关系,明确责任,规范程序,进一步促进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在国家政权机关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多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实践中积极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值得认真总结、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第一,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第二,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第三,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和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第四,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第五,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第六,必须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努力探索和创新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和途径。
  随着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繁重、作用更加突出。省委即将召开的人大工作会议非常及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必将成为推进我省人大工作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和新途径,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更加有效服务“两个加快”,把全省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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