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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再次征求《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时间:2013-10-09 来源:四川人大网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各工作办事机构,省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省政府相关直属机构;各市、州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各市、州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城环资委)于2013年5月8日致函各市、州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省级各有关单位、相关机构并在四川人大网、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发布了《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公众的修改意见。截至目前,共收到地方、部门的意见132份,公民直接发送至电子邮箱的意见26份,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共367条。
  省人大城环资委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公众,各地方、部门对我省城镇住房保障法制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起草小组充分采纳了这些意见,并根据这些意见对条例征求意见稿做了较大的修改,形成《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稿)》。为更广泛地征求相关部门,特别是实施机关、机构的意见,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更加切合实际,提高立法质量和可操作性,省人大城环资委决定,将《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稿)》送您们,再次征求您们对《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部门、单位和机构在2013年10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34号二号楼512室,四川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收,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邮政编码:610016。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rdchzw512@163.com  

  附件:《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稿)》、《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稿和第二稿对照表》
  电子版在以下网站下载
  1、四川人大网址:www.scspc.gov.cn/
  2、四川住建厅网址:web.scjst.gov.cn/webSite/main/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