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草案)》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根据审议情况形成草案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发扬民主,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进一步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四川人大网(http://www.scspc.gov.cn/)和四川教育网(http://www.scedu.net/)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 有关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在2014年1月30日前,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意见: (一)书面意见请传真至028-86281876或邮寄到成都市中南大街1号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0041); (二)电子文档请电邮至scrdjkww@163.com。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