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于2009年9月23日在成都召开,现将公民旁听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审议《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四川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管理条例(修正案)》、《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修订)》、《四川省中医条例》、《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正案)》的议案;审议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省政府关于“三农”投入情况、省法院关于全省人民法院加强执行工作、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单位或社区证明,于2009年9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34号锦江大礼堂前厅报名,或通过电话、邮箱报名。
根据报名情况、本次会议内容和申请在先原则,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确定10名公民旁听本次会议。旁听会议有关具体事项,请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岑勇联系电话:8628110613808233273邮箱:tamyung@163.com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