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5日 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颜继禄等人提出的辞去职务的请求,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
颜继禄辞去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颜家瑾辞去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李洪福辞去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李代友辞去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谢昆辞去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彭述明辞去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