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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包公"刘丽英回忆:"特务网案"与"爆炸、暗杀案"

时间:2010-06-07 来源:人民网
  

  在新时期的反腐败斗争中,原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是位声名赫赫的人物,许多腐败大案的查办和高官的落马,是与她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如无锡邓斌案、沈阳"慕、马"案、河北李真案等。刘丽英办案,敢于碰硬,刚正不阿,不徇私情,民间称她为"女包公",纪检"铁娘子",甚至把别人主办的案件(如厦门"远华"走私案),也归在她的名下。这无疑寄托了老百姓对反腐败的殷切期望。对她的出身背景,也有很多传说,其中一个版本是把她说成刘伯承元帅的女儿。

  原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最近出版了回忆录《往事回首》,披露了她的家庭背景和成长过程,以及到中纪委之前在沈阳公安局工作的经历。刘丽英写书,一如她的办案:严谨细致、实事求是、亲力亲为。人民网读书频道获授权刊登本书部分章节,以下为精选书摘,本书其他内容将于近期陆续刊登,敬请网友关注——

  《往事回首》:"特务网案"与"爆炸、暗杀案"(1)

  “砸烂公检法”,首先是摧垮局领导核心。在通远堡和银行干校的“学习班”上,他们制造了两个大假案,一是以宋光、李宏青为首的“特务网案”,二是“爆炸公安局大楼,暗杀军管会首长案”。

  那个前“文革主任”来“学习班”之前,就曾整宋光同志的材料,说宋光同志“参加延安青训班是投机参加的”,“早在旅大时,就与苏军中的特务相勾结,宋光从旅大到安东来沈阳牵线很广,相当复杂”。“宋光在抗美援朝时私藏黄金,企图变节投敌,叛变革命”,是“沈阳的彭真”等。

  到“学习班”伊始,他就说“李宏青不仅是走资派问题,得往叛、特、反线上连”,还说“抓董庆祥(市公安局副局长)问题,必须按特务打,不然是打不倒的”。他手下几个造反派起草一份所谓揭露原政治部领导为宋光、李宏青“结党营私,招降纳叛”的大字报稿。他看后立即说:“按结党营私打没劲,要按特务、反革命打,上挂罗瑞卿、陈龙、汪金祥,下联各处处长和分局长”,并说:“光写大字报不行,还要用图表说明,联系彭、罗黑线,按人头加罪名,这样醒目、易懂、有劲。”

  随即一张“群丑图”出笼了。

  这张“群丑图”把公安部的3位部长、副部长分别说成“特务”、“反党分子”,把市局历任的14名局级干部、38名处级干部、20名分局长和教导员统统打成“黑线人物”。其中被说成“特务”的12人、“反革命”3人、“坏分子”4人、“叛徒”2人、“反党分子”6人、“蜕化变质分子”21人、“阶级异己分子”2人、“新生资产阶级分子”1人,其他“黑线人物”21人。

  那个前“文革主任”还亲笔加了一副对联。上联:“魔爪指挥,地富反坏右资叛,群丑起舞,白色政权”;下联:“黑手晃动,匪党军政警宪特,麇集一团,阴谋翻天”;横批是:“沈阳市公安局反革命黑线又粗又长——宋光、李宏青结党营私、招降纳叛,复辟资本主义黑班底图解。”

  军管会主要负责人也按照那个“文革主任”的说法,把市公安局看成“叛、特、反的黑窝子”,说“沈阳市公安局是‘特务反革命专政’‘公安局侦查处是海外特务机关在沈阳的联络点、转运点’,公安局里的特务像葡萄似的,一嘟噜一嘟噜的”,“有大特务,有小特务,有历史特务,有现行特务,有单个特务,有集团特务,有蒋介石的特务,有日、美、英、法、苏等国特务”等。

  这个军管会主要负责人利用特殊的权力,于1967年7月,成立了一个“干部组”,对副处级(包括分局长)以上的干部进行立案审查。

  1968年3月,这个军管会主要负责人又组织了一个小班子“第六专案组”,对公安机关过去逆用过的特务案件进行秘密调查,亲自决定把原一处秘密使用的一个人抓起来,挖公安局领导干部的所谓“里通外国”、“资敌通敌”、“放纵敌人”问题。随后,又扩大调查范围,组织了50多人的班子,对沈阳解放以来公安机关侦破的100多起特务间谍案件进行所谓“彻查”,把经过上级党委和公安机关批准的正常的侦查活动,说成是为海外敌特机关“发展组织”、“输送情报”、“建立据点”、“包庇掩护阶级敌人”。

  1968年8月,他部署起草并上报《关于旧沈阳市公安机关一小撮反革命分子勾结帝、蒋、苏修特务进行反革命特务活动罪行报告》。

  这个报告诬陷说沈阳市公安局“以局长李宏青、副局长张广信、董庆祥为首的一小撮反革命分子,长期以来,勾结帝、蒋、苏修特务机关,进行反革命特务活动。旧公、检、法机关十五名局、院级干部中,有特务、叛徒、反革命、坏分子十二名,六十七名处(庭)级干部中有叛特反二十四名,三百四十九名科(分局长)级干部中有叛特反九十一名”,“旧沈阳市公、检、法机关在这些人的控制下,成了一个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资产阶级独立王国”。还颠倒黑白地说:“已查出李宏青、张广信、董庆祥等向帝、蒋、苏修特务机关提供了国家机密情报二百余项之多。”此后,经他审查同意,上报了对宋光、李宏青等9名局、处干部实行“军事监护”的报告。

  在这起捏造的“特务网”假案中,曾指挥破获过多起重大间谍特务案件的,市委主管公安政法工作的书记宋光,被扣上“特务网”总头目的罪名。局长李宏青被诬陷为“具有二十多年反革命经验的大特务”。甚至连仅仅参加过一些案件研究的办公室主任王长兴,解放初期监督过逆用电台工作的机关党委副书记何力,也被打成了“特务骨干分子”,随后又把主管政治侦查工作的副局长董庆祥,原在东北公安部做过机要工作的副局长韩彬,原市公安局政保处处长刘子祥、副处长李祥富、文保处处长吴雨霖,也打成了“资敌通敌,里通外国”的“大特务”。经上报批准,1968年12月初先后动用部队,出动警车,将宋光、李宏青、董庆祥、韩彬、刘子祥、吴雨霖、李祥富、王长兴、何力逮捕入狱,名曰“军事监护”审查,分别关押三四年之久。

  同时,他们还大搞“扫外围”,“层层揪”。谁侦查过哪些特务案件,谁就成了哪种特务;审讯过什么样的特务,就成了什么样的特务;做过哪国语言的翻译工作,就成了哪国特务。就这样,他们把市公安局的一些局领导,主要处、科级领导和一大批侦查骨干,打成特务分子,拼凑了一个76人的所谓“特务网”。

  如果说制造“特务网”大假案是出于迫害狂的本性,还有对公安侦查业务无知的话,那么,制造“爆炸公安局大楼、暗杀军管会首长”大假案就完全是他们别有用心的阴谋了。

  在制造“特务网”大假案过程中,由那个前“文革主任”手下的3名造反派骨干主攻老红军韩彬(市局副局长,曾任东北公安部电台台长)的“特务”问题。

  首先他们追逼韩彬交代“电台”问题。韩彬交代不出,政治部的一个造反派骨干便厉声厉色地训斥“态度不老实!”随之便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狡猾抵赖,死路一条!”的阵阵口号声。

  这个造反派骨干进而又诱供说:“(19)50年毛主席从莫斯科回来是怎么回事?!中长铁路是怎么回事?!你把电报发哪去了?!”

  一会儿令韩彬站起来,一会儿逼韩彬低头。

  在一阵喧嚣威逼之下,韩彬说:“发锦州去了。”

  这个造反派骨干说:“不对!”

  韩彬又说:“发丹东去了。”

  这个造反派骨干仍大喊:“不对!”

  这时,另一个造反派跳起来用力抓住韩彬的衣领,连续猛拽,举拳威胁。

  直到把韩彬逼得说“发台湾去了”,他们这才罢休。

  他们在把韩彬打成“特务”后,继续追逼韩彬说:“你交代的这个问题,只是刚刚开始!”“你还得交代与宋光、李宏青的重大问题!”

  那个前“文革主任”威胁说“你韩彬罪恶滔天,死有余辜”!“你要交代重大问题”,甚至恫吓:“你还要像方泽(沈阳市法院副院长)那样不交代把肋骨打断两根吗?!”

  政治部那个造反派骨干又引供说“你要不交代还得斗你”,“你到黄守宝那儿去过几次?”“都接触了哪些人?”“你们对军管会首长的危害都有哪些打算?!”“炸大楼你要交代!”

  经过了一番威逼、引供、恫吓之后,“爆炸市公安局大楼、暗杀军管会首长”的离奇大假案终于出来了。

  下面就是他们制造的大假案:

  1967年夏天,市委书记宋光、市公安局局长李宏青和邹永(当时的副处长)、刘丽英、韩彬及处、科长等24人,在公园里开会,密谋暗杀×××(军区某部负责人)、×××(军管会主要负责人)。暗杀的方法是派人坐轿车尾随×××、×××的汽车,在路上寻找机会下手。同时,派人去爆炸市公安局大楼。炸大楼的方法是,把一百支雷管和两吨炸药装上一辆大卡车,从市局正门开进楼里去引爆。这样就能进行反夺权。

  只要到过沈阳市公安局和稍有常识的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是假的。宋光、李宏青同志早已被打倒,受到严密监控,怎么有可能组织那么多人在公园里开密谋会呢?当时公安机关已由军区派出大批军人实行军事管制,暗杀军区、军管会一两个负责人,怎么就能夺得公安局的大权呢?公安局大楼的正门,有那么高那么多的台阶,装炸药的大卡车怎么能开得进去呢?就是坦克恐怕也很难撞进去。再说,炸个大楼,对“夺权”又有什么意义呢?

  但他们就是要把假的打成“真”的,把假案办成“真案”。

  为了弄假成真,他们陆续对政治部干部处副处长韩树清、宣教处长张增顺、局办公室副主任李向华、一处副处长战金一等同志大搞刑讯逼供。

  造反派骨干对这些同志采用拳打脚踢、揪头发、打耳光,甚至拉到汽车库、河边沙滩、树林、玉米地、食堂、菜窖等地,用树条、棍棒、皮带等进行毒打,那个领头主攻此案的造反派骨干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连续编写了9期所谓“战报”,宣扬他们“抓住矛盾,猛追到底”,“反复迂回,政策感化”,“施加压力,突破缺口”,“诱敌深入,诱虎出山”等经验。

  那个前“文革主任”亲笔批示,充分肯定。随后他们到原八处(技侦处)、行政处、三处(文保处)等单位煽风点火,介绍“案情”,掀起了对受株连的同志大搞刑讯逼供的高潮。

  实际上在这起假案中,不仅被逼出的口供不一样,就是他们追问的内容也不一样。参加所谓黑会的成员,一会儿说有这个,一会儿说有那个;开会的地点,一会儿是南湖公园,一会儿是青年公园,一会儿又是中山公园。有的说是从青年公园北门进去的,其实青年公园北边是一条河,根本没有门。

  在所谓作案时间、情节和暗杀对象上,也是众说不一。他们不顾申辩,竟采取“集体对质”的手段,以图统一口径,弄假成真。

  我和丈夫李文彬都被他们说参加了“黑会”,说我是“联络员”。在批斗会上追问时,我坚定地说:“不仅我没有参加,这样的黑会,我敢拿脑袋担保,李文彬也没有参加。”我还对他们这种做法,提出抗议:“你们这是统一口径,在制造冤假错案。”那个造反派骨干气急败坏地喊:“刘丽英多么嚣张!”立即把我拉了出去,揪头发批斗,但并没有使我屈服。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还不罢休,继续威逼。尽管在棍棒折磨下,所谓“青年公园开黑会”,“两吨炸药、一百只雷管,卡车载运,在市局大楼中厅引爆”,“暗杀军管会负责人”等过程也还是没能统一起来。

  在24名同志的所谓案卷中无一事吻合的情况下,他们才不得不在“干校”结束前,不宣自否。但是主攻这起大假案的造反派骨干却继续威吓受害者:“不许翻案!”

  他们还于1973年5月8日找韩彬同志谈话,要挟韩彬不能说此案是逼出来的,不能把罪过归于所谓的“群众”。政治部的另一名造反派骨干利用“审干”,逼迫韩彬在所谓“检查材料”中写上“反军”字样,甚至当面说韩彬是“假党员”,妄图将韩彬压住。

  后来在中央强调落实干部政策,一些老干部重新出来工作后,他们借所谓“批林批孔”、“反回潮”,继续对这些老干部进行打击迫害,妄图把他们重新打倒。

  在宋光同志出来工作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后,那个军管会主要负责人召开局党委扩大会,以“吹氧”为名,进行围攻,说:“宋光这个人老奸巨猾,得好好整整。”在市公安司法战线会上,他又亲自组织了所谓大批判发言,把“资敌通敌”、“里通外国”等罪名,重新扣在宋光头上。

  1972年李宏青同志被解除“军事监护”后,那个军管会主要负责人仍以种种借口不给安排工作。在“反回潮”中,又把“资敌通敌”的罪名再次扣到李宏青的头上。李宏青1948年在哈尔滨市公安局担任治安科长期间,因侦查工作需要,使用过逆用电台侦查敌人。这个问题经3年多的“军事监护”审查已经清楚,没有任何问题。1974年8月,那个军管会主要负责人又指使人写了《关于重新审查李宏青为敌特机关输送情报问题的报告》,诬陷李宏青于1948年给蒋特机关发去了“暴露我军入关行动和时间”的情报,“是一起极为严重的泄露军事机密的事件”。他在审阅时亲笔加上了“是反革命行动”的字样。这个报告由他签发,并亲自送到市委,后又把李宏青往林彪线上挂,致使李宏青再次受到审查,长期不能出来工作。

  他们在所谓“批林批孔”中,还把16名长期被审查、不给安排工作的局、处、科级干部分到各处,作为所谓“活靶子”进行批判,逼迫这些干部摆自己的“回潮表现”。另外,还给已经工作的25名处级干部,扣上“路线是非不清”的帽子,开列名单,送给市委负责组织工作的书记,妄图把这批干部调离公安机关。

  他们在摧垮公安局领导核心和公安队伍的同时,把一批“造反有功”的人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委以重任,控制了一些重要部门,有的还被安排到省、市公安领导机关担任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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