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民主与法制时报》维权版刊登了《家电下乡产品遭遇加价之后》,报道了经销商超出国家对下乡家电的限价,损害农民利益。也有的商家不按时开具发票,使消费者无法领取政府补贴等。
为进一步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给广大农民带来更多的实惠,国家实行了家电下乡政府补贴的优惠政策,对农民购买指定品牌的家电,给予13%的补贴。在金融海啸狂卷整个消费市场的今天,政府此举,无疑对家电生产厂家、家电经销商特别是广大农民具有重大意义。但是,一些经销商借机损害农民利益,家电下乡的好经,被一些“歪嘴和尚”念歪了。
对此,笔者建议,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
首先,广泛宣传,让政府主管部门、具有经销资格的商家、广大农民熟知家电下乡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让下乡家电的范围、价格公开透明,不让消费者因不了解惠民政策而花冤枉钱。
其次,加强对下乡家电价格的监督。价格是利益的核心,不论生产商、经销商,还是消费者,最关心的还是家电的价格,只有价格公开、公平,才能使多方利益相统一,实现政策惠民的目的。对违规加价、超出国家限价、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及时查处,不让违法经营的厂家和经销商钻政策的空子。
第三,畅通补助渠道,创造便捷高效的兑现程序。农民生活在农村,到城里买家电、办补助手续、领取补贴款可能要往返多次,除了较多时间外,租车、坐车都得花钱。建立一套严格、公开、快捷、高效的补助程序,让农民用最小的付出即可获得政府给予的补贴。(张贵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