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建议全国人大对《刑法》进行修订,增加‘欠薪罪’,明确对欠薪逃匿等恶劣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3月9日,全国总工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邹震回应称,全国总工会还将建议,把收入分配纳入政府和企业的政绩和业绩考核。中华全国总工会这一建议引起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代表们的关注和社会各界的热议。
观点 交锋:
欠薪入“刑”很有必要
○曹朝阳
对于类似矿主携款潜逃等恶意欠薪行为,立法很有必要,至少可以比照刑法中的欺诈罪、诈骗罪增加司法解释,或者再增加新的罪责条款。欠薪入“刑”体现出政府对民生问题的更加关注。
欠薪需要法律来解决
○褚君浩
目前中国欠薪现象比较严重,容易引发社会矛盾。欠薪是民生问题,关系到百姓的安居乐业,也影响到企业进一步发展,需要用法律进行规范,特别是对恶意欠薪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农民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最过硬、最有效解决问题的方式。设置欠薪罪,符合最广大劳动者的心愿,符合中国实际,应及时研究制定,这对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规范劳动雇佣关系具有非常好的作用。
立法解决欠薪须慎行
○金长荣
理解全国总工会加大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想法,但欠薪问题是否需要马上通过立法来解决,还需进行调研。并非所有问题都能通过立法解决,一方面,公民法治观念有待提高,另一方面,立法也是要有条件、有步骤的,欠薪立法是否具有操作性,能否解决实际问题尚需考虑。
立法解决欠薪不成熟
○傅铁钢
欠薪入“刑”这个标准会比较高,现在要立,感觉还不太成熟。社会不能把劳资双方分隔得太远,这会容易产生劳资冲突。拖欠工资在当前中国较为普遍,但大多不是恶意的,企业经营不好或亏损时就会出现这种现象。对企业家、老板要进行教育引导,行业管理部门也要将防范关口前移,做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在就业上岗时就把关口守住。
“欠薪罪”不能添加
○迟夙生
刑事法律不允许随意扩大追究民事责任之范围。同时,增加“欠薪罪”与国际人权公约相违背。从国际法角度讲,必须保证所有人不因欠款而监禁。中国已加入WTO并且是联合国成员国,所以一旦欠薪罪写入刑法,就等于违背了国际公约。
不赞同欠薪立法
○张骏
不赞同现在就把欠薪立法纳入议程。应该用税收、管理等办法来减少欠薪事件的发生。欠薪罪一旦立法,将让问题更加复杂化,让社会对立更加严重,对农民工利益亦是根本损害。成熟社会和成熟国家不会采取激进方法来解决欠薪问题,社会矛盾需要沟通和调解。即便欠薪罪得以立法,农民工打官司的过程也会相当艰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