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已从国务院一档立法计划退为二档。2006年至2009年,其一直被列入国务院一档立法计划。
为何“难产”?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曾公开表示:“有关方面对是否应该继续强制遗体火化,强制火化是否应当财政埋单,政府在殡葬管理中管到哪、管什么,经营性公墓如何管理等,都存在较大争议,修订条例的进展遇到了诸多困难。”
2007年公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由于保留了原条例“在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便利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的规定,成为最大焦点,广受诟病,争议至今。
反对声音:强制火化不科学
张存义,被封为河南民间反对强制火化第一人。这位河南省濮阳林科所的高工近日接受采访时说:“你可以去问问,有多少人自愿火葬?老百姓想的都是入土为安啊。强制火化有什么好处?不节能也不环保,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
一些数字他根本就不用思考,脱口而出:
全国已建火化厂、殡仪馆不下2800个,已建县以上骨灰安放公墓(不含骨灰堂)约600处。按每处占地60亩计算,至少20.4万亩地被占用了,这还没有算上偷偷装棺二次葬、经营性公墓所占土地,这是非常保守的估算。
火化一具遗体,需要柴油10-15公斤,电25度左右,向大气排放黑烟30分钟左右。火葬制度施行以来,到2008年5月底,全国共火化遗体达8077.7万具,耗电20.2亿度,耗油(按每具12.5公斤算)10.1亿公斤,并且污染大气。
大家现在都反映“死不起、葬不起”。拿中原地区农村举例,土葬一位逝者一般开支5000元,城市居民约7000元。经火化,就得增加开支约2000元,包括遗体冷藏、接运、整容、火化以及骨灰盒等。市民还要另掏骨灰安放费(占地1.5平方米)约1.5万元。
张存义说,反对强制火化,并不意味着就要“与活人争地”。他力荐生态葬,就是不留坟头、不立石碑、不影响耕作、上面植树的深埋。
民政部门:坚定不移推行火化
3月31日,在2010年《殡葬绿皮书》发布会上,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朱勇表示,要坚定不移地推行火化,确保火化率不下滑。
在2005年全国平均火化率达到53%的峰值之后,这些年,全国平均火化率持续徘徊在48%左右。
“推行火化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朱勇说,殡葬业的污染是可防可控的,只要采取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基本可以消除火化污染。2010年要加强宣传教育和执法,减少火化率下降趋势。
“目前,火葬已逐渐成为全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的丧葬方式。东部地区、大中城市及部分农村地区的火化率常年保持在90%以上,为国家节约了宝贵的土地、森林资源,为群众节省了大量的丧葬费用。”有民政官员谈到。
2009年底,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殡葬改革主要任务包括:坚持推行火葬,逐步扩大火葬区缩小土葬区,推行政府承担火化费用等。
50多年殡葬改革何去何从
我国殡葬改革,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
1956年,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同志首先提议,所有的人死后都实行火化,只留骨灰,不留遗体,并且不建坟墓。当时的国家领导人及各界知名人士151人在倡议书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从此,殡葬改革拉开帷幕。
据介绍,1985年,我国发布了《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确定了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封建迷信的丧葬习俗,提倡节俭、文明办丧事的殡葬管理工作方针,并在全国范围内划定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划为火葬区,在火葬区倡导推行火葬;人口稀少、偏僻山区,交通不方便的地区,划为土葬改革区,实行土葬。1997年7月,《殡葬管理条例》颁布,继续把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作为殡葬管理的方针。
面对是否应坚持强制火化的争议,民政部门等认为,现行的火化政策已经实施了50多年,不能倒退,应当继续坚持,不能动摇;张存义等民间人士则认为,1956年倡议实行火葬,但其初衷是破除迷信,不留骨灰不占土地。54年过去,施行效果已走样变味。张存义“走样变味”说,是指强制火化伴生腐败,“假火化真证明,交钱不火化,送钱顶火化,罚钱算火化还少吗?”强制火化违背民意,应该取消,采用什么葬法,可以由群众自愿选择。
自愿选择的结果很可能回潮到土葬,传统土葬使用棺木可能浪费大量木材。对此,张存义并不讳言。他建议在农村先试点。
“无论如何,国务院法制办与民政部如能联合搞一下民意调查该多好啊!殡葬方式涉及每一个人,不听大家的听谁的呢?”张存义说。
(据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