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精神需求列入民生考核

时间:2010-06-25 来源:人民权力报 作者:梁江涛
  

  据报道,深圳市委书记王荣日前在深圳市第五次党代会上所作报告提出,要大力提升民生幸福水平,加快和谐社会建设的战略性推进。
  幸福本是民众的一种主观感受,如今却越来越多地成为一种评价城市的民生指数。深圳市第五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要大力提升民生幸福水平,加快和谐社会建设的战略性推进。“民生幸福”、“和谐社会”已成为一个城市转变发展模式的重要指标,这无疑是体现科学发展与执政为民的务实之举、创新之举。
   随着社会发展与转型期种种矛盾的凸显,公众对生活质量的诉求,特别是精神生活质量的需求越来越高,与现实的差距也越来越突出。更令人们匪夷所思的是,大城市的幸福感被高估,甚至呈现泡沫化;告别物质匮乏时代,幸福感却有所失落,高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获得的福利不足以支撑所有市民包括从中得到实惠的外来者的幸福感。这是因为在多元价值观的背景之下,人们的需求在不断变化与提升之中,精神上的愉悦时时受到各种挑战,甚至被抵消。富士康发生一连串自杀悲剧,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这绝非个人问题,而是一个重大的公共问题,查清真相,正视并化解劳资矛盾,破解弱势群体的心理健康问题是成为摆在政府与社会面前的共同课题。
  现代管理学表明,人的基本需求由低级到高级分为五个层次。生理的需求、安全的需求、社交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其中生理的需求,如衣、食、住、行、医疗养老需求等被满足到所必须的程度后,其余的几种需求就会成为新的激励因素。如果此时政府还以单纯的GDP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唯一追求目标,认为经济上去了,生活改善了,民生幸福就不成问题了,显然是一种错误的判断。
  幸福是发展的最终目标,也是检验发展的最终标准。因此,要将民生幸福作为转变发展模式的重要指标,就需要在建立完整科学的幸福指数监测体系的前提之下,对所采取的制度创新与务实举措进行硬性考核,将人性化制度、公平与幸福融于社会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将其视为重要政绩,依照幸福指数标准严格考核,让民生幸福与和谐社会真正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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