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省部级贪官落马 贪婪与好色是主因

时间:2011-01-12 来源:人民权力报 作者:王永生
  

  今年以来,全国法院共判处11名省部级高官,根据多家媒体的报道整理统计发现,落马高官有两个共同点,所犯罪名必有受贿罪,涉案金额都在500万元以上。都是利用职务便利受贿大量的钱财,部分官员接触桃色,多为包养情妇、嫖娼。专家表示,大批高官落马,足以见证国家近几年一直在加大查处腐败的力度。
  11名高官,7名被判死缓,4名被判无期徒刑。从落马官员的年龄来看,这11名官员都为上世纪40年代、50年代生人,其中以50年代生人居多。除黄瑶、陈绍基、王华元和米凤君是40年代生人以外,其他落马官员都为50年代生人。另外,从落马高官的学历来看,他们多数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半数都是研究生学历。落马官员中地方官员占了一半多。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反腐问题专家林喆说,官员落马被判的原因主要是利益的诱惑,同时也是疏于监督。
  落马官员或许是因为没有学习好,另一方面则是包养情妇的问题。被判的高官中部分高官接触桃色,多为包养情妇、嫖娼。
  今年8月,在东莞市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上,广东省纪委副书记丘海点评了和广东官场有关的腐败人物,中纪委领导对陈绍基案、王华元案、黄松有案等的评价是,都犯了一个低级错误——嫖娼。“党员干部嫖娼是一票否决的,高压线,碰不得,一碰即死!” 他说。
  近日,中共中央连出新规,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出具体规定,引发舆论强烈关注。专家指出,这些规定对省部级高官具有针对性,是中央加强对党政高官群体管理制度的反腐系列举措。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