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陈光标先生为了响应无车日,将自己一台大排量的奔驰轿车当众砸毁。据说是想以此行动,呼吁和宣传“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大力提倡低碳绿色出行”的环保理念。因为我自己上班不开车很久了,如果不是看到网上关于这事的热议,我还真忘了9月22日这个“世界无车日”。 在城里不开车,倒不是因为我有很强的低碳意识、环保觉悟。实话实说,是出于无奈。一则因为成都交通日渐拥堵,二则单位没有足够的车位停放私车,三则油价涨得难以泰然处之。只要不下雨,都骑自行车,对于我这样长期伏案的人,也大有裨益。不过以我亲身的经历,现在在城市里骑自行车,是一项非常冒险的事——在被汽车废气排放污染而富含一氧化碳的空气中呼吸,在被允许借道行驶却很少减慢速度的汽车包围中前行,其危险不难想象。也正因为此,我很赞赏通过无车日,宣传推广公共交通、绿色出行这样的举动。 舆论对于陈光标先生的行为,毁誉参半。我认为,他之所以作出如此惊世骇俗的举动,可能是因为深知这一理念在国人中推广不易。就以成都为例,作为全国第一批响应倡导“无车日”的大城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却未见减速,加之原本就容易形成灰霾天气的特殊地理环境,交通环境和空气质量仍然堪忧。 推广公共交通,提倡绿色出行,这些理念所以多停留在宣传和倡导的层面,而不能有效地实施,原因很多。最大的障碍,首先在于我们自身意识深处的抵制。由于历史和农耕文化的原因,国人的强国梦实际上与机器文明紧密联系在一起。最能体现工业技术水平的汽车工业快速发展,也把富裕起来的中国老百姓,在极短的时间里带进了西方发达国家民众享有的汽车文明时代。拥有自己的汽车,演化成了已经或正在努力富裕起来的中国老百姓的梦。原本作为交通工具的汽车,在强烈追求的梦想中,很容易被异化,成为财富和身份象征,产生身份错觉。正因为此,所以才有奥运会后,北京市拟继续推行机动车单双日禁行的争议,引出“私权利是否被侵害”等话题;才有宝马汽车的交通事故更容易被舆论炒作的诸多案例。 “无车日”效果欠佳,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现行法律和城市规划的价值取向,还有极大的改进空间。实际上,突然进入汽车时代,不独普通老百姓尚不适应与此相应的现代交通文明,政府管理部门也缺乏经验和有效的管理措施。仅以我家附近人民南路四段为例,两侧人行道之间的整个机动车道宽70米,但在与航空路、桐梓林北路的十字交叉路口,行人过街绿灯设置时间仅为30秒。青壮年人若想穿越尚且紧张,老弱病残,只能望街兴叹。凸显“汽车霸权”文化和意识的另一个事实是,不仅十字路口的交警对斑马线前不避让行人的机动车常常不闻不问,就连交通协管员也只管理行人和非机动车。 “无车日”并非要从此禁行汽车,城市化进程的交通问题也需要解决。问题在于,面对城市交通诸多矛盾同时凸现时,政府在城市道路规划中的指导思想和价值观是什么?或许《正义论》作者罗尔斯在论及“机会的公正平等和差别原则的结合”时,所确定的“公平的正义”原则,即“合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原则”,能为我们提供一条解决权利冲突问题的理论指引。以人为本,这才是“无车日”应当提倡的理念。同理,当前一些地方正在兴建的自行车专用道,希望这不仅仅是为了周末看田园风光,也应该作为城市的交通设施来考虑。 (作者系本报首席评论员)